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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二次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06-19 15:21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3.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贯彻各类大气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按日计罚、责令停产、恢复原状、公益诉讼、污染损害赔偿等手段强化威慑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区域联动机制、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区县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和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依托全省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建立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精确辨析空气质量状况。完善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加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实现本市3—5天的精准预报和7—10天的趋势预报。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等。

5.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单元网格责任单位和监管人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对网格内的一切环境要素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对辖区所有大气污染源企业建立基本信息、污染源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等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将

国控、省控、市控、乡镇及网格微型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与原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刷卡排污系统和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申报等大数据平台进行整合,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实现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环境质量监测网格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网格化,实行污染源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重点工程

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治理、锅炉整治、VOCs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控制、扬尘源废气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森林建设、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九类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是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各区、县(市)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保持达标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保证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制度、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实施考核评估

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区、县(市)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以及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鼓励各地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勇于突破、善于创新。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深化约谈工作机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部门,对该地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环评、能评限批,并约谈该地区或部门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引导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重点污染源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强科研院所的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开展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源排放清单、主要污染物(O3、NOx、VOCs、NH3等)来源解析、污染成因、传输通量研究。定期实施污染源解析及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开展大气重污染监控及预警技术体系研究,提高对持续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形成精准化空气质量预报模式和重污染分级预警体系。构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逐步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与大气污染治理综合决策大数据技术应用系统。研制VOCs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通过技术示范,带动VOCs控制技术在相关行业的应用和推广。

(五)动员社会参与

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公布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综合运用各种媒介,从政府、部门、企业、公众等层面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治气系列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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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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