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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7-12 10:10

来源:玉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加强矸石山治理,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三)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建筑、道路、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6%以上,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突出解决城市扬尘污染问题。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车要密闭运输。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提高3%,达到92%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

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防尘设施。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工信局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层层压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五)加强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餐饮经营场所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做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严禁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适当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和管控时段。强化宣传教育,鼓励教育群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倡导婚丧嫁娶、开业庆典、节日庆典等民俗庆典活动使用环保型烟花爆竹,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严厉查处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新市区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各类园区建设管理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石化园区、建化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在确保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严格按照能效、环保准入标准布局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积极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

深入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按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深度治理。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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