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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7-12 10:10

来源:玉门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深入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和专项整治。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有机溶剂,涂装行业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VOCs排放;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逐步推进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完成上级下达VOCs排放总量年度控制目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提升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一)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

认真部署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的集中监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冬防”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或约谈。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坚决予以取缔;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管车、控量、限行、治理”为抓手,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排放、销售不达标油品等违法行为。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公安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强化日常督查检查。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强化煤气发生炉准入管控。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调化区域联合防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严格贯彻落实《玉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现象,逐步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不断优化全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应急联动。加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运维管理,充分利用新建的大气微型监测站点,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气象局

(二)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污染源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停工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

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牵头单位: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老市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化工业区管委会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碳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组织纳入交易的发电企业开展能力培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做好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核查工作。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排放峰值预测和配额试分配。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继续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助推全省绿色低碳发展。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气象局

八、完善法规体系建设,落实环保工作制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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