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14 10:22
来源:东阳市人民政府
日前,浙江东阳印发《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金政发〔2018〕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施策,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扰民为突破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攻坚行动,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23%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城区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三)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动市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产业、区域和企业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降低率提高4%以上(市发改局、经信局牵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统计局等参与,各相关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配合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环境准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类专项整治和严格常态化执法,依法加快出清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8家以上。(市经信局、发改局牵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五)强化“低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全面整治“低散乱”问题企业。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产能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到2020年,整治和淘汰以“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问题企业500家以上。(市经信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牵头,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六)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在化工、医药、印染、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进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构建循环产业链。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深入推广行业清洁生产,针对保留工业锅炉和窑炉等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家以上。(市发改局、经信局牵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科技局、商务局等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科技局等参与)
三、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八)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入贯彻执行《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金华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35%,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30%。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配气管网建设,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亿立方米。按照统筹规划、清洁高效、规模开发、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发展水电,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力争到2020年,将我市打造为省内一流的清洁、高效和服务规范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地。(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经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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