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9 10:31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有效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0年,市区达到95%以上,县级城市达到80%以上,镇级达到70%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10平方公里至少配备1台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到2021年,市区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县级城市达到90%以上,镇级达到80%以上。实施降尘考核,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平方公里·月。
加大对运输渣土、煤炭、砂石、土方等易扬尘车辆的监管力度,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的原则,车辆车轮、车底和车体必须彻底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3)严格实施施工扬尘治理。
完善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立健全施工扬尘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落实“七个百分百”长效机制,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切实把好施工工地围挡、“禁现”管理、垃圾清运、场路硬化和车辆冲洗等关键环节,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将扬尘防控经费纳入建筑工程造价。明确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扬尘治理要求,增加和细化高围挡、密闭化、喷淋、喷雾、抑尘剂、洗轮机等应用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实现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实施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到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进一步提高。
(4)加强堆场扬尘治理。
加大对各工业企业料场堆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规范城市铁路、公路、港口等货物运输管理,加强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港口码头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扬尘的监管。到2020年,城区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煤堆场和卸煤场所等全面启动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率达到90%,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达到100%,喷淋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到2021年,全市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率达到100%。
23.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秸秆露天禁烧查禁力度,落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质化、原料化利用。建立和完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24.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持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农田化肥的使用量。改进农业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施肥过程导致的大气氨排放。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料使用率达到19.4%,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到2021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机肥料使用比例达到20%,化肥利用率达到42%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化畜禽养殖封闭管理,开展密闭负压养殖试点,推进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禁止粪便露天堆放,建设封闭式干粪棚。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采取“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种植”的种养模式,提高农田有机肥施用比例,实现区域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协调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废物利用良性循环。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户)复养核查。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以上。
25. 加强其他面源污染管控。
加强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祭扫管控。各县(市、区)要依据当地情况划定禁燃区,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祭扫有关规定。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及祭扫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和祭扫用品销售网点管理。
(六)深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26.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制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提升水路、铁路货运比例。开展涉煤炭、矿石、砂石、水泥、化工原料等大宗物料运输结构摸底调查,对未按环评报告要求使用铁路专用线、水路、管道等运输大宗物料的企业,责令整改;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全部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大力推进海铁联运,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大力推进内河水运和海河联运,到2020年,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25亿吨以上,海河联运吞吐量达到2500万吨以上;到2022年,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5亿吨以上,海河联运集疏运吞吐量达到3000万吨以上。发展铁路货运,充分利用现有铁路,建成1个综合物流枢纽。
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推进“绿色物流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利用现有货物运输平台,整合大型物流企业货运信息,运用“互联网+”高效物流等创新方式,降低货车空驶率,提高公路运输效率。推广建立城市“绿色车队”,政府用车优先购买“绿色车队”服务。
27.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城市建成区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市使用比例达到80%;到2021年,城市公交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城市建成区环卫和出租车基本使用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城市建成区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构建适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公交停保场、枢纽站、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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