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安徽六安:《霍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时间:2019-09-11 11:14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3)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4)各医疗机构加大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就诊保障力度。

6.1.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增加城区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1.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黄色应急减排措施;

(2)施工扬尘源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清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黄色应急减排措施。全县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道路扬尘源清单,对全县各类道路实施增加道路吸扫、冲洗、洒水、喷雾频次等黄色应急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清单,对各类机动车实施黄色应急减排措施。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在城区禁行;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5)视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6.2Ⅱ级预警响应措施

启动Ⅱ级预警响应,在Ⅲ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6.2.1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

(1)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6.2.2建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料及产品的使用。

6.2.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

(2)施工扬尘源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清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全县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道路扬尘源清单,对全县各类道路实施增加道路吸扫、冲洗、洒水、喷雾频次等橙色应急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

(4)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清单,对全县类机动车实施橙色应急减排措施。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城区禁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6.3 I级预警响应措施

启动I级预警响应,在Ⅱ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6.3.1健康防护指引性措施

(1)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2)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6.3.2建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6.3.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错峰生产等红色应急减排措施;

(2)施工扬尘源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施工扬尘源清单,对建筑施工工地实施红色应急减排措施;

(3)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道路扬尘源清单,对全县各类道路实施增加道路吸扫、冲洗、洒水、喷雾频次等红色应急减排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3次保洁作业;

(4)机动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清单,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实施红色应急减排措施。

7信息报送与公开

7.1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按时将预警情况(包括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时间)、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相关原因分析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启动落实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向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通报大气重污染的最新趋势,督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7.2信息公开

7.2.1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的时间和级别、影响范围及趋势、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等,以及应急工作进展等情况。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