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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导则》等10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时间:2019-10-12 11:48

来源:聊城市政府

7.5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8.地面硬化

8.1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8.2建筑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至少满足载重量100吨车辆行驶要求。

8.3建筑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4次。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9.覆盖绿化

9.1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9.2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种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

10.渣土运输

10.1要加强工地进入车辆管理,确保进入车辆达到干净清洁要求。

10.2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10.3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10.4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11.施工作业扬尘

11.1建筑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

11.2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搭设工具式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四周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有效围挡封闭,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11.3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1.4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建筑垃圾。

11.5建筑施工现场应设建筑废料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对于超过48小时不能清运的,应进行覆盖。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装存,日产日清。

11.6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12.视频监控

12.1工地进出口、主要施工作业区和塔吊上至少各安装1个摄像头,每个工地至少安装3个摄像头,满足施工现场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12.2摄像头要采用分辨率高、质量好并具备防水、防尘等功能的高清红外线摄像头;摄像头清晰度达到720TVL以上,有效像素达到44万像素以上,保证图像清晰。

12.3安装硬盘录像机用于存储图像,保证存储时间至少3个月。

12.4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维护,不得影响对施工现场的实时浏览和有关资料、数据的调取,不得出现人为损毁现象,确保视频监控正常运行。

13.污染源监控

13.1场区内必须安装PM10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对扬尘污染源的实时监控。

13.2 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13.3监测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应满足HJ 655-2013的要求;

13.4 分析方法应准确可靠,能够保证24小时实时监测场区PM10的浓度。

13.5 应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人为干预监测和评价结果。

聊城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聊城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1.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3.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1.3.5《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2.基本规定

2.1企业应合法经营,具备土地使用、环境评价、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生产资质等基本要件。

2.2企业对运输、堆存、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总负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实施和落实各项控尘措施。

2.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扬尘控制方案组织实施,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

2.4企业应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防治责任牌,公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求、规范等内容。

2.5企业应制定并落实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实施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厂区地面清扫和保洁。

2.6企业各工序分布应按厂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局,并进行厂区、厂外绿化,绿化率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

3.技术要求

3.1堆场防尘基本要求

3.1.1原料堆场及厂区必须实现地面硬化。对于未全部硬化的,必须改造合格。

3.1.2原料堆场周边必须采取密封车间对原料堆场存放,车间内必须设置喷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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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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