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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11-13 09:22

来源:中国大气网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未出台地方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2019年10月底前,上海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力企业,各地要重点推进无组织排放控制、因地制宜稳步推动煤炭运输“公转铁”等清洁运输工作。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0.加快推进港口、码头、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各城市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三角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含岸电使用)实施方案》,加强长江、京杭运河、淮河及重要支流航道建设,推进内河水运航道网络建设和提升。推动宁波舟山港、上海港、连云港港以及长江干线港口等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配套码头、锚地等设施技术改造。上海市2020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江苏省2019年推动港口集团码头一体化整合、沿江沿海港口和集装箱码头整合并购,支持集装箱“弃路改水”;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浙江省2020年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达到840万标箱;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集疏港实现由水路或铁路运输;乐清支线全线开通后,加快乐清湾码头C区建设,实现煤炭等散堆装货物经铁路运输。安徽省2019年12月底前争取开工建设合肥市中派港区码头、阜阳港南照综合码头一期等工程;2020年12月底前争取开工芜湖、安庆、铜陵、阜阳等集装箱、件杂货、天然气转运等码头工程。2020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全面接入集疏港铁路。

11.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对年大宗货物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等进行摸排,提出建设方案和工程进度表,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上海市打造由五大重点物流园区(外高桥、深水港、浦东空港、西北、西南)、四类专业物流基地(制造业、农产品、快递、公路货运)为核心架构的“5+4”空间布局,推动落实“安吉物流沿江沿海经济带商品车滚装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江苏省2020年12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重点港区进港率大幅提高,长江干线港口重点港区全面接入集疏港铁路;浙江省加快建成穿山、头门、乐清湾等港区铁路支线,实施北仑铁路支线电气化改造并规划建设二通道,谋划推进甬舟铁路金塘港区支线等项目,2020年实现新改建港口集疏运铁路200公里以上;安徽省重点加快推进马鞍山港、郑蒲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建设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加快马鞍山长江港口通往马钢厂区铁路线项目前期工作。

12.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应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及实施计划。各地景区、娱乐场所新增车船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船,逐步将已有车船替换为新能源车船,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

13.严肃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设排放检测站(点),针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加大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矿企业、物流货运、长途客运、公交、环卫、邮政、旅游等重点单位的入户检查力度,实现全覆盖。秋冬季期间,要大幅增加监督抽测的柴油车数量。

14.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检查,对大型工业企业、公交车场站、机场和铁路货场自备油库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测,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对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船用油品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远洋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

15.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各地要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等为重点,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各地要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控制区划定,建立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含民航、铁路)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秋冬季期间,每月抽查率不低于10%,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6.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降尘量监测质控工作,2019年10月起,各省(市)每月按时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对降尘量高的城市和区县及时预警提醒。鼓励各城市不断加严降尘量控制指标,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城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鼓励各地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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