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14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11-13 09:22

来源:中国大气网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可作业的背街里巷等,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加大清扫力度;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建立健全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加强城市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对城市周边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各类煤堆、料堆、灰堆、渣土堆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港口码头大型煤炭、矿石堆场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

17.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8.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建立统一的预警启动与解除标准,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充分依托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当预测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各省(市)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各省及时督促相关城市按照相应级别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19.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各地应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摸清涉气企业和工序,做到涉气企业和工序减排措施全覆盖。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鼓励各省(市)按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上填报应急减排清单,实现清单电子化管理。

20.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各地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对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1.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自2019年10月起,各省(市)每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上月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年10月底前,各地完成已建颗粒物组分监测站点联网,加快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及联网运行。2019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2020年1月起,各省对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等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

22.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加快出台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等VOCs排放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各地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 90%的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实施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设有烟气旁路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应安装在原烟气与净化烟气混合后的烟道或排气筒上;不具备条件的,旁路烟道上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或通过旁路排放的严格依法处罚。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核实、调查。

鼓励各地对VOCs、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要求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

23.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9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含黑烟抓拍)、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各城市根据情况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加快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地应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备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路检执法监测设备、油品检测设备等,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力数据等手段,提升执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各城市要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见附件2)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任务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