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6 10:56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日前,辽宁省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目前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编制单位。
联系人: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郑培生
电 话:18204085689
邮箱地址: 46545176@qq.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甲-3号
附件:
1.《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
2.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19年12月23日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β射线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50 mg/m3)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 mg/m3时,表述为“> 50 mg/m3”。
当采样体积为1 m3(标干体积)时,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HJ 83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β射线 beta-ray
放射性元素核衰变过程中发出的电子流。
注:β射线源可以使用147Pm、14C 或 85Kr 等放射源。
3.2
烟道外过滤 out-stack filtration
在烟道内对颗粒物进行等速采样,并将颗粒物截留在位于烟道外的过滤介质上的方法。
4 方法原理
将具有加热功能的颗粒物组合式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原理抽取一定量的含颗粒物的废气,采用烟道外过滤的方式,颗粒物被截留在滤膜上。β射线通过滤膜时,能量发生衰减,通过对衰减量的测定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β射线衰减量与颗粒物的质量遵循以下吸收定律:
N = N0·e-km (1)
式中:N——单位时间内通过滤膜的β射线量;
N0——单位时间内发射的β射线量;
k——单位质量吸收系数,cm2/mg;
m——单位面积颗粒物质量,mg/cm2。
颗粒物质量经如下方法测得:
步骤1:空白滤膜的测定
N1=N0·e-km0 (2)
步骤2:颗粒物截留后滤膜的测定
N2=N0·e-k(m0+Δm) (3)
合并式(2)和(3)得:
N1=N2·ekΔm (4)
或
(5)
式中:N1——单位时间内通过空白滤膜的β射线量;
N2——单位时间内通过颗粒物截留后滤膜的β射线量;
m0——单位面积空白滤膜的本底颗粒物质量,mg/cm2;
△m——单位面积滤膜上截留的颗粒物质量,mg/cm2。
5 试剂和材料
5.1 滤膜
可选用玻璃纤维滤膜等滤膜(包括滤带)。滤膜应边缘平整、厚薄均匀、无毛刺、无污染,不得有针孔或任何破损。滤膜材质不应吸收或与废气中的气态化合物发生化学反应,在最大的采样温度下应保持热稳定;对于直径为 0.3 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99.5%,对于直径为 0.6 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 99.9%。
5.2 标准膜片
由惰性材料(如聚碳酸酯等)制成,应避光存放;使用前应检查膜片是否存在破损等情况。
6 仪器和设备
6.1 废气中水份含量的测定装置
废气中水份含量测定装置应符合HJ 836中废气中水份含量测定装置的要求。
6.2 废气温度、压力、流速的测定装置
废气温度测定装置应符合GB/T 16157中废气温度测定装置的要求;废气压力、流速测定装置应符合GB/T 16157中废气压力、流速测定装置的要求。
6.3 β射线颗粒物测定仪
6.3.1 采样装置
颗粒物采样装置由组合式采样管、冷却和干燥系统、流量计和抽气泵单元以及连接管线等组成。除组合式采样管由烟道外过滤的滤膜及固定装置代替烟道内过滤的滤筒及滤筒采样管外,采样装置其余均应符合HJ/T 48中采样装置的要求。
采样管应采用耐腐蚀、耐热材料制造,并具备全程加热功能,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10℃。采样管前端应采用弯管方式,并保证采样嘴与采样管整体呈90°角,前弯管表面应平滑,避免突变。采样嘴应符合HJ 836中采样嘴的要求。为避免静电对采样装置的影响,采样装置应配有接地线。
6.3.2 分析测量装置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