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09:55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二)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公平环境。生态环境部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有27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两项。其中,我们将过去的26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整合为一项,也就是强化监督,目前正在按照新的模式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与此同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合并涉企检查事项。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涵盖企业79.64万家。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同时,推动精准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对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按照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大类,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A类企业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类企业可少减排,C类企业必须加大减排力度。这是2019年我们采取的创新举措,更好地推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来降低排放,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贡献。
我再强调一下,依法依规非常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千万别图一时痛快,不能过于理论化和理想化。我们只要把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事情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能打好,目标任务就能完成。尽管还有很多事情也应该做,但是如果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标准层面,就可先放一放。因为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也绝非一夜之间。当务之急是要把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赋权我们、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抓好落实。如果觉得其他事情确实需要做,就应该先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来讲也是如此,依法依规既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否则是不可持续的,面向未来既走不顺,也走不远,更走不好,大家一定要意识到这一点。
另外,生态环保领域的“一刀切”和简单粗暴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此我们历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所谓“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平时不管不顾,督察检查一来,先停再说,等到督察检查一走,又依然故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超标的还是达标的,也不分是与民生保障紧密的还是不紧密的。这种做法非常要不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把工夫下在平时。第二种情况是不给合理的整改时间。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是一个过程,解决也需要一个过程,要给解决问题的时间。比如,有些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要给它时间进行整改实现达标,需要一个月给一个月,需要三个月给三个月,需要半年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都可以,只要企业行动起来,总比不行动好。当然,这里也希望企业意识到,给予整改时间,不是意味着生态环境部门对你们就没有要求了,而是有要求的,到了承诺的时间,问题还没解决,就不能怪我们了,那样就不属于“一刀切”和简单粗暴了。这些话我要向大家讲清楚,增进相互理解,共同把事情做好。
各地也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将1118家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的企业纳入豁免名单。广东省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配合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培训”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运维等开展技术培训。希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相互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减少审批许可,释放发展活力。做好中央本级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在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方面,生态环境部先后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等4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项。并且,针对这一审批事项,也进行了几乎“脱胎换骨”式的改革。3次修订分类目录,将79类项目从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将49类项目从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并通过修法将所有登记表类项目由环评审批改为网上告知性备案,超过80%的项目无需审批,网上填报信息平均用时10分钟。同时,积极服务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今年1-10月,全国完成17.5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其中大部分是民营企业项目,涉及投资14.5万亿元。可以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推动、效果明显。
在“放”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一是建立“三本台账”。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了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环评“三本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重大项目,定期调度,专题协商,提前介入,加快审批。二是主动上门对接服务。主动赴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能源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及有关省份走访对接,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着重推进的年度重大项目情况,确保环评服务精准发力。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专门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对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尽量缩短审批时限,除特别复杂项目外,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生态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签署的合作协议也提到,全国工商联可以把掌握的民营企业遇到的生态环保方面困难和问题转交生态环境部研究解决。这里,我希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工商联都建立这样的机制,及时将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告知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全力以赴做好支撑保障。
各地也积极减少审批许可事项。如浙江省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和省级特色小镇环评编制时间平均缩减65%,编制费用平均降低55%;省级67个办事事项实现“跑零次”。山东省、安徽省等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平均时间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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