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4 10:25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五)加强人员培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人员培训,提升监测业务能力,为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资金保障。请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资金,落实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开展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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