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印发“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 四方面完善市政供给体系

时间:2022-05-19 09:55

来源:中国固废网

加强动态保障,市区两级要监测评估规划实施情况,依托基层社区长效治理和多元协商共治,滚动更新街区八个清单,动态纳入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统筹算好历史账、规划账和时间账,精准有序释放空间资源。各区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与更新实施主体长期动态跟踪推进,推动存量更新地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

二、探索提出更新体系和要求

(一)按需编制更新街区控规,提出规划引导要求

加强规划引领,借鉴上海、广州、深圳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 立足北京实际,在全市 1371 个街区(3562.5 平方公里)管控范围内,聚焦街区实施率≥80%及更新资源任务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600 余个近期拟实施项目,划定近期

178 个城市更新重点街区。

对于城市更新类街区控规,要统筹评估多元价值,按照“一控三导”(管控图则、规划设计导则、规划实施导则、存量更新导则)进行规划管控。管控图则是控规的控制性内容,体现控规的刚性要求,保障系统性、底线性、公益性内容,作为控规的法定性文件,主要包括功能定位、规模管控、三大设施、生态要素、重点区域、总体管控要求等相关内容。规划设计导则和规划实施导则是控规的技术性内容,体现控规的弹性引导,应对复杂的更新需求,主要包括街区引导、街道空间、蓝绿空间、慢行系统、建筑空间、地下空间等内容,作为技术管理文件,重点体现对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实施引导。存量更新导则应按类型梳理街区范围内闲置低效建筑和空间等存量资源的分布、功能、规模、权属等信息,提出更新利用的引导方向和实施要求等。

(二)加快厘清更新建设方式,推进审批项目落地

聚焦平房区、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楼宇、危旧楼房和简易楼等存量建筑资源,区政府可通过正负面清单引导,统筹各方意见,深化研究包括物业权利人与实施主体、实施范围、边界与规模、投资额与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等要素在内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更新项目的审查流程可下放至各区级部门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也可依托“多规合一”平台有序推进存量地区有机更新。区政府应建立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与实施主体签订履约协议书,实施项目动态监管。借鉴王府井商业区保护更新综合实施方案编制经验,通过资源梳理、需求调查、精细管控、统筹主体,保障更新实施。

研究实施主体:城市更新项目产权清晰的,产权单位可作为

实施主体,也可以协议、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产权关系复杂的,由区政府依法确定实施主体。确定实施主体应充分征询相关权利人或居民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涉及国有产权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优势,鼓励政府平台公司与专业化企业开展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现高水平策划、专业化设计、市场化招商、企业化运营。

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应进行意向摸底调查,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更新范围、对象、内容、方式、建筑规模及使用功能、土地利用方式、投融资方案、运营管理及项目建设计划等内容。方案应在征求相关权利人或居民意见基础上, 由责任规划师提供专业指导与技术服务并出具书面意见。产业类的更新改造方案应重点围绕城市功能完善、业态优化、经济发展的需求,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居住类的更新改造方案应重点围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七有”“五性”需求,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和舒适度,提升公共空间品质。

推动统筹实施: 城市更新项目中的“ 边角地”“ 夹心

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以及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土地, 可与周边用地统筹实施,重点用于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涉及经营性用途的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土地方式,将其闲置的零星土地或建构筑物,纳入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施。

项目审批依据参考:为打通城市更新瓶颈堵点,区政府可参照《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开展消防设计审批工作,参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老旧楼宇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危旧楼房改建项目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更新项目审批。

第五章 加强多元共治,强化更新组织体系

依托基层治理,搭建多元协商平台,协同政府、市场、公众, 构建城市更新组织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坚持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众参与,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更新格局;加强技术支撑,发挥专家智库和社会机构的作用。

一、政府引导,构建以点带面撬动模式

完善政府统筹引领和平台搭建的职能,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城市更新的撬动模式,为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指明方向。重点从保障民生安全底线出发,以政府投入公共空间整治、轨道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多种方式撬动多元资本参与,以点带面,统筹推动地区更新。

(一)以空间环境整治为触媒,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更新

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带动区域整体性城市更新同步实施。拓展公共活动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街道环境品质,因地制宜打造口袋公园、滨水空间,优化慢行系统,提高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和利用率。推广望京小街改造经验,将街区建设和两侧商业提升有机整合,更新市政设施、增加共享公共空间,推动业态优化带动下的沿街界面品质提升,推动“商业办公”与“街道空间”的融合,变背街小巷为活力街巷,实现街区整体环境提档升级增值。挖掘文化内涵,让公共空间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彰显文化特征、提升文化品位的城市橱窗。

1...10111213141516...18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