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03-09 09:52

来源:中国水网

《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该《条例》也是河北省首个地级市在生态环境领域制定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8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4条,主要包括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具有鲜明的唐山特色。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