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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全文)

时间:2017-01-22 14:4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日报

《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项重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规划》以“绿色发展、重点突出、依法治污、社会共治、深化改革”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的三项主要指标。第一,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山西省11个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2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第二,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不降低。第三,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废放射源全部得到收贮处置,污染事故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将加强环境领域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健全立法执法体系,改革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强化市场建设机制。还将围绕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领域,实施七大工程项目,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

《规划》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纳入本地区“十三五”环保规划,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

以下为全文:

山西省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和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阶段,同时也是着力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加快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转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省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7.3%,11个设区的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较2013年增加70天。全省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扣除本底值)全部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较2010年相比上升9.3个百分点,重污染断面比例减少23.4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54%和63%。

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削减目标的207.4%、127.7%、195.8%、180.1%、157.7%和162.1%,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减排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得到加强。全省共批复700余家煤炭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划定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创建1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县、257个省级生态乡镇及1454个省级生态村。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3个。建成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6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5%。

环保基础设施显著增强。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启动实施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90平方米及以上钢铁烧结机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水泥行业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焦化、洗煤等行业基本实现废水不外排。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县级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8.44%,“十二五”期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5.4万吨/日,新铺设污水配套管网4459.8千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1373个行政村的示范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示范工程536个。

环境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建成省级及设区的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得到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和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

环保机制体制不断创新。持续推进环保审批简政放权,先后6次下放116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至市、县环保部门。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纳入环境管理机制,在国内率先成立了省级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强化环境标准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作用,先后制修订《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等6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排污权交易、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多项环境经济政策,金融、信贷、保险等政策工具正在成为推进全省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

表1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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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②:2015年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相关设备升级改造,评价所用数据为2014年监测数据。


(二)“十三五”环保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的攻坚期,又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转折期。

1.面临的机遇。

战略地位提升,环境保护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将绿色发展作为建设美丽山西的重要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态度更加坚定,措施更加得力。

改革加速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2015年起正式施行,为环保工作提供新的法律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和基本框架,对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相继发布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逐步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正在逐渐形成。

绿色发展引导,推进环境改善有了极为难得的经济转型“载体”。经济新常态下,发展质量和效益成为关注重点,绿色发展成为“十三五”时期甚至是更为长远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在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将明显加快,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助于更大力度、更深层次地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

公众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浓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空前关注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由过去“盼温饱”“求生存”转变为“盼环保”“求生态”,全省上下有望统一思想,真正迈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期。环境保护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工作推进的阻力将减弱,执法监管的难度将变小,社会共治的局面将逐步形成。

2.面临的挑战。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带来的环境压力依然巨大。我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具有一定的“锁定效应”,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偏大在短期内不可能发生根本性转变,尽管随着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单位产品产量污染排放强度逐步降低,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将对环境形成较大压力。从城镇化方面来看,全省多数城市属于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形成了特有的污染企业群与人口密集区共存的城镇化模式,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污染物在时间上的累积和区域空间上的复合效应将更加明显。从农村环境方面看,全省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很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非常薄弱,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方式逐渐与城市接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将大幅增加。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变革将使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大,养殖业集约化程度提高以及种植业化肥、农药等过度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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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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