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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全文)

时间:2017-01-22 14:4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日报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大气方面,2015年全省11个设区的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标56%,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尤其突出;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叠加。水方面,地表水重污染断面比例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汾河中下游污染严重,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土壤方面,全省约1.94%的土壤调查点位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工矿业废弃地问题突出。生态保护方面,我省煤炭等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严重,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区域资源开发、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冲突严重。固体废物方面,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固体废物历史堆存总量仍然较大。总体而言,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留下的很多环境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复杂性增强,解决的难度加大,改善环境质量的边际成本增加、边际效益下降。

环境风险易发高发态势明显。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诉求越来越高,对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呈上升势头,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2015年,全省环境来信来访件次较2010年增加了75%。由于多年发展形成的布局型环境隐患和结构型环境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我省化工行业存在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造成环境安全隐患多,影响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的环境突发事件风险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工作自身还有很多不足和差距。环境管理交叉错配现象严重,多头管理问题突出,职能交叉,执法主体和监测力量分散。环境执法监管仍需加强,基层执法基础仍然薄弱,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装备不良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因技术、资金、管理等原因导致污染治理绩效低下,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动力会减弱。有的环境监测数据与群众感受不一致,探索和群众认知相互对应的环境质量监测手段和表达方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项重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2020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环保法规和环保标准的硬约束,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布局,助推结构调整升级,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和污染物产排量,实现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综合治理,优先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依法治污。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以严格的排污许可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为手段,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着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坚持深化改革。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大力推进主体多元、手段多样的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

(三)规划目标及主要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减排任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修复治理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全省的环境形象得到明显改观,生态环境保护质量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基本适应。

主要指标包括:

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全省11个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2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4%;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高于6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15%以下;太原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烟粉尘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0%。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完成300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废放射源全部得到收贮处置;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污染事故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表2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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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标*号)按照环保部下达的指标值执行。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环境预防体系,服务绿色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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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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