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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全文)

时间:2017-01-22 14:4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日报

积极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推广绿色服装、引导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居住、普及绿色出行、发展绿色休闲。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促进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推动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引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结合“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强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从单因子治理向多污染因子综合控制转变,多手段联合推进,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

1.严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推进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电力淘汰落后政策,加快淘汰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下的非热电联产的燃煤发电机组。电力行业新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要执行超低排放标准I,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Ⅱ,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等企业大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增设主要约束性指标监控因子,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全面稳定达标。钢铁行业全部完成脱硫除尘改造,冶金行业单台烧结面积大于180平方米以上的烧结机全面完成脱氮技术改造,焦化煤气全部实现精脱硫。水泥行业基本完成脱硝、除尘改造。对于煤炭、建材、铁合金、电石、冶金、有色、金属镁等产生生产性粉尘的行业,应在各扬尘点设置集尘装置,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逐步加强VOCs治理。全面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建设,严格防范汽油、柴油泄漏。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橡胶及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分区域、分时段禁止露天烧烤,逐步推广高效环保烧烤炉。

2.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开展在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11个设区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缓解城中村小燃煤锅炉面源污染。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逐步加大集中供热替代小、散燃煤供热锅炉的规模,到2020年,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平均达到90%以上。

稳步改善能源结构。逐步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的台数和规模。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淘汰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探索推广电锅炉供热取暖。加快发展黄河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加快火电、风电等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新建煤矿依法同步建设洗选设施,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民用散煤。加快实施城乡采暖“煤改电”步伐,“十三五”期间,全省力争完成50万户居民采暖“煤改电”任务,削减农村炊事和采暖用煤,加大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

3.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达标的县(市、区)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制定实施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计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全省11个设区的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全部达标;二氧化氮与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大同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实现达标,其他10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0%左右,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加大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公开制度,实时公布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信息,逐月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大力推进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继续优化污染企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位于城市市区的钢铁、化工、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重点推进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西山水泥厂、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公司等企业关停后的改造项目,促进搬迁后生产工艺的提升和污染治理水平进步。到2017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基本完成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关停任务。

防治机动车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格新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等管理制度。省、市两级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以及车用油品和添加剂实施有效监管。逐步加大燃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力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交运能、公交基础设施、智能公交系统以及慢行系统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及公交出行分担率,推进太原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积极推进气化公交、电化公交,加快推动太原纯电动出租车、临汾电动公交车应用。利用网络信息等技术引导出租车运力的合理分配,减少公共运输车辆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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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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