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4 15:14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中国大气网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同意并要求转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此规划规定了大气治理、水污染、垃圾处理等明细,未来吉林省将努力实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市(州)政府 (包括长白山管委会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阶段达到292天 以上, 环境空气中 PM2.5年 均浓度较 2015 年下降 20% 以上;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于Ⅴ类及未 达标的Ⅴ类水体,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标;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局部区域得到有效治 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基本管控等目标。
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吉林省全面振兴发展的攻坚期,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大有作为的重要 战略机遇期。统筹谋划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 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吉林、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把握环境形势 确立保护目标
“十二五”以来, 全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预期相比, 还存在一定差距。 “十 三五” 期间,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期和战略机遇期, 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 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核心任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迎接新使命、达到新要求、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呈现绘制新蓝图、打开新局面、步入新阶段的良好态势。
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按照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和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 要求, 深入推进 “1+N”大气污 染防治模式的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扎实推 进,2015年全省主要江河7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中有 52 个断面 能够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 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较“十一五” 末下降5.3个百分点, 全省主要城市20个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良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8%。 超额完成 “十 二五” 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 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 2010 年削减 12.7%、11.4%、12.8% 和 7.5%,完成3430个减 排项目, 实现 20 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 组脱硫设施、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90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水泥窑脱硝设施、 县级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程建设 “五 个全覆盖”。生 态建设取得 积极进展,完成7个省级晋升到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 新建1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全省现有5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6%,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县、9个省级生态县、126个生态乡镇、234 个生态村。 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累计投入资金 14.96 亿元, 在 69 个重点县 (市、 区) 建设 农村综合整治示范村2225个,受益人口达400万人。固体废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 “十 二五” 期间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25 座,处理能力较“十 一五” 期间提高 2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80%,提前一年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
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性不断加强,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明显提高, 为 200 余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 “绿色通道”,规划环评执行率提高到90%以上,环评审批效率提高20% 以上。牢牢把握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将其与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过剩产能,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环保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挖掘环保产业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潜力。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环境执法监 管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加强省、市环境应急指 挥平台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专家库和风险源档案不断完善,全省128户重大风险源企业除停产的以外,均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修订、 评审和备案工作, 开展 50 余次环境突发事件、核与辐射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 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信访和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国控企业全部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并实时发布监测数据,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措施基本到位。编制了《吉林省生态 环境质量提升十年纲要》,开展了环境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重大课题研究,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各项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察, 推动环境保护由“督 企”向“督 政”转变,严格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环保责任, 取得了良好效果。推动环境治理体系由总量减排为统领向质量目标为导向转 变,制定了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三个行动计划,着力 解决了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方 式转变,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比。推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向环境管理的精细化转 变,启动了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 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调动发 挥县区、乡镇、社区的积极性、创造性,县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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