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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环保“十三五” 规划》印发(全文)

时间:2017-03-01 11:21

来源:南充人民政府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建好市、县(市、区)两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全市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网络。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交通、公安、安监、水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作为保护环境的重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设立环境污染损害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原则以及赔偿方式、社会化分担模式,建立损害评估、损害赔偿以及损害修复的全过程技术体系与制度框架。健全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

(2)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优化化工产业结构。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危害严重的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的相关物质,削减、控制和无害化处置现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排放。支持重点行业开展高环境危害类化学品替代行动,激励环境友好型化工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推广。

从严控制新上石油、化工、冶金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严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重点防控地区应制定严格的高环境风险化工企业淘汰计划。将环境安全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项目,提高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开展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的示范和推广工作。优化化学品产业布局,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布置,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地区布局高风险化学品项目,严格化工园区环境准入,完善园区环保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全面调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完善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开展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评价,完善消费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限定和标识制度,初步建立消费产品中的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的登记制度。

7.3.7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1)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要于2018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3)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7年底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县(市、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县(市、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专栏三 土壤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加快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

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加快推进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整治,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监管。

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环境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污染源排查和整治。

建立健全固废管理体系,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7.4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夯实环境监管基础

大力实施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和科研五大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应急响应和环境管理四大体系,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

7.4.1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

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预警为重点,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和人才队伍三方面的重点建设,努力实现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以县(市、区)为重点,加强基层环境监测办公场地和业务用房建设,配齐配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各县(市、区)能够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各级环境监测站功能,形成省、市、县三级核心监测骨干网络,将县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主要力量,能开展常规监测分析,100%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成为我市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监测骨干力量和基础力量,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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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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