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1 11:21
来源:南充人民政府
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蓝天”行动,综合整治颗粒物污染,严禁焚烧秸秆,强化城市保洁,加大城市烟尘、建筑扬尘等防治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碧水”行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良好水体保护,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强化各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生产,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力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净土”行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污染土地治理与修复。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无害化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健全市、县、乡、企业四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智慧环保”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管理,加快推进“要素齐全,覆盖全面,支撑监管,保障有力”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评估沿江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体制,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
加快山水田园城市建设。按照“江在城中、城在江中,森林在城中、城在森林中,田园在城中、城在田园中”的山水田园城市发展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保护城市山体、水系、林地资源,加强城市边界及内部建设控制,城市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和大气扩散条件。科学设计人居环境、景观风貌和建筑色调,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优化城镇绿地布局,做好城市道路、城市公园、城市湿地等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升级改造,打造总量适宜、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公共绿色空间。结合“宜居县城”“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积极开展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和省级生态县、乡创建。提高城镇供排水、雨水收集与利用、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保障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强城市管理,清除乱搭乱建,抓好“摆顺扫干净不拥堵”,让城市更加生态、清爽、舒适。
建设幸福美丽乡村。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规和乡镇建设详规,形成布局合理的产村相融新格局。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坚持改造为主,新建、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典型。加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古村落民居保护力度,让广大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推进农村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施用化肥,推广无公害农药,扎实推进“五改三建”,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健全农村农技、文化、卫生、就业、信息、网格化等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基础,加强重点贫困村生态经济建设,推进生态产业扶贫。
推进绿化山川行动。以争创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坚持城市、集镇、农村“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生态、产业、景观“三林共建”,整体推进全市绿化。加强饮用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线绿化,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营造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生态景观林、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加强林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健全火灾和病虫害防控体系,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完善集体林公共管护制度,探索建立公益林政府赎买制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加强分类管理,实行森林总量与强度双控制的采伐制度。
第七章 规划主要领域
“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将着眼“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的总体目标,紧扣“155发展战略”,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工作中心,全面确保环境安全,大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行动”,重点实施以下方面工作。
7.1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
7.1.1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10+1”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
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制定造纸、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量或减量置换。督促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督促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组织排查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情况,2016年12月底前,列出清单,落实污染整治方案。工业集聚区已经建成的集中污染处理处置设施要正常稳定运行。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增加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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