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6 10:05
来源:山西晋城市政府网站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全市VOCs排放清单,摸清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建立全市VOCs排放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化工行业3月底前全部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治理,并制定2017年总量减排治理方案,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市VOCs排放摸底调查情况,全面推进石油化工类,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铸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冬季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10月底前,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市电力公司按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快推行污染源“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结合我市污染排放特征,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及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施工工地扬尘收费管理办法。依据即将出台的《山西省施工工地扬尘收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工地扬尘排污收费管理制度并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严格控制扬尘排放。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9月底前,全市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施工工地做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把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作为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二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到“优良”,三级企业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强化渣土车辆监管,渣土运输车辆100%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规定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对市区及周边裸露、破损道路实施修复。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设施设备的投入,扩大城市道路机扫、冲洗面积,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晋城市市区、高平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6%,其他县在2016年基础上增加6%。(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积极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保洁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市区创建3条及以上省级保洁示范街道,高平市省级保洁示范街道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区政府、高平市政府)
实施重点路段管控措施。制定《市区西北环路、207国道大型货车限行分流通告》,市区过境大型货车应选择高速公路快速过境,降低市区西北环路和中原街车流量,减少交通拥堵,以及车辆尾气排放、运输货物抛撒带来的大气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控制。全市工业企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实施封闭,不能封闭的要采取围挡、覆盖、喷雾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到2017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火点数同比上年下降3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完成餐饮油烟监控平台建设,对首批15家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继续实施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完成20家企业油烟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
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一定范围划为重点控制区域,严格监管,重点整治各类污染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市区物贸小吃城经营转型任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8月底前制定《晋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以及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的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或高排放车辆)淘汰任务,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局)
围绕“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进一步优化主、次、支路网级配,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公共停车体系建设,减少机动车停车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干扰。加强占道管理,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强化道路养护管理,确保路面平整、连续,沿途绿化、照明设施完备。强化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交通系统建设,提高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90%,完好率达8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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