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8 10:34
来源:大同市政府
(五)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建立重点任务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按月对各县区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对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环保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空气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将提出应予问责的建议。对各县区《大气十条》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区严肃问责。
(六)建立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导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环保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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