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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印发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9 10:35

来源:邯郸市政府

日前,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空气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力度。全文如下:

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 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我市空气质量排位后移,部分污染指标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如期完成省定年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尽快扭转空气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空气质量保障联动机制。由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研究制定《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联合行动机制》,以“应急处置、削峰减频”为目的,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精准调度,上下联动。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与市气象局、PM2.5专家组、网格化专家组建立紧密沟通对接机制,固定人员,根据天气变化和污染程度,每天一会商,科学研判,精准锁源,随时提出科学、准确、可操作的管控工作建议。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空气质量保障微信等平台作用,安排专人昼夜关注微信群,以@所有人或值班电话形式,及时将专家组建议、领导指示等指令传达出去。各级各单位按照工作指令,采取分层、分级、全区域、全方位快速有效的联合行动模式,及时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应急措施落实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真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的空气质量保障牵头协调机构,固定专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即专家精准研判、中心统一指令、单位快速反应、加强过程督导、监察跟踪问效,确保下达指令及时精准、协调调度及时有力、联动落实到位有效。

二、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落实力度。按照谁制定谁牵头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1+29”方案,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17〕13号)要求,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硬起手腕抓落实,对重点任务进展滞后的进行调度约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1+29”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在规定时限全面完成,完成时限只能提前不能错后,任务目标要高于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项工作都要力争在全省处于前列。对于全市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业、摊点,一经发现污染问题,一律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整治到位。

三、深化钢铁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从即日起,全市凡是没有达到排放标准、存在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的,一律“先停后治”,由各县(市、区)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到实处。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8月底前,对全市29家钢铁企业要完成313项治理工程,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物料存贮及输送等所有生产工序治污设施完成升级改造,从9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焦化行业治理期限提前到9月底完成,脱硝治理设施必须建成投运,10月1日起,焦化行业全面达标排放,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全市钢铁、焦化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工程、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产整治。其它涉气排放企业一并参照执行。

冬季采暖期间,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等行业,实行错峰生产,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确保停产减排到位。

各级各执法部门要从严执法,综合执法。对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四个行业在线监测数据出现3次小时超标的,限产50%;出现4次小时超标的,实施停产整治。对不执行停产指令和限排应急措施的,按照“6个标准、4个杠杆”,依法列入关闭对象。

四、坚决完成产能压减任务。列入今年去产能计划的9家钢铁、2座煤矿、6家焦炭、6家电厂,8月底前要全部停产,相关设备要按时完成拆除或封存。同时要提前谋划明年的去产能工作,其中焦化去产能,2018年要安排压减500万吨,今年11月底前要落实到企业,拉出清单,力争2018年8月底前停产到位。

五、加快推进“煤改气”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实施“煤改气”的10.5万户,要明确设计施工、管网铺设、入户安装、投入使用的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月、到周、到天,在确保科学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定期要账,确保进度。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区(县)配合,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坚持通用并重,对近年来实施“煤改气”的社区(村庄)逐一入户排查,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入户率、安装率、使用率均达到100%。

六、加快推进城镇集中供暖。按照《邯郸市城镇集中供暖专项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制定完善供暖规划和详细的供热替代方案,加大落实力度,坚决淘汰城镇供暖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今年采暖季,全市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要达到75%以上。

七、实施绕城高速以内全域禁煤。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全面禁止散煤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发布禁煤通告,8月底前主城区必须实现“散煤清零”,所有餐饮、门市等散煤用户和居民日常炊事、取暖等全部禁止使用散煤。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对已经储备散煤的用户,由县(区)政府负责回购、清理,确保不留隐患。要开展不间断的巡查、督导,发现使用散煤,特别是冬季使用散煤取暖的,要追究各县(区)政府、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主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区)要细化散煤治理方案,千方百计减少散煤使用量。

八、大力整治燃煤锅炉。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再排查,补充完善台账清单,确保整治任务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8月底前,主城区全部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各县(市、区)和城乡结合部全部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重点区域燃煤小锅炉清零。从9月1日起,市政府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有未淘汰的燃煤锅炉,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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