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四川发布家具制造业等五大行业VOCs废气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10-23 14:56

来源:四川省环保厅

优点:

(1)适用范围较广,可用于VOCs浓度范围为500~3000mg/m3的有机废气处理;

(2)比直接燃烧法节约25%~40%运行费用,其热回收效率可达90%以上;

(3)很少产生NOX和SOX,不受水气含量影响。

缺点:

(1)催化剂的选择需要与处理对象相吻合,处理成分复杂的废气时效果不理想;

(2)废气浓度过高时会导致催化剂超温;

(3)不能处理温度高于450℃的废气;

(4)废气进入装置前,需使粉尘浓度小于4mg/m3,温度小于40℃,湿度小于95%且不含酮类物质和酸碱性气体。

(四)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直燃式焚烧(TO)工艺

1.技术原理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直燃式焚烧技术是将吸附浓缩和直燃式焚烧相结合的一种集成技术,将大风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经过吸附-脱附过程转换成小风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然后经过直接燃烧氧化净化。

2.工艺流程

待处理的大风量有机混合废气经风机排出,再经过转轮排风机动力进入预处理过滤装置去除废气中的粉尘及杂质部分,经过滤后“相对纯净的有机废气”最终进入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净化处理,有机物质被吸附剂特有的作用力截留在其内部,洁净气体排出,经过一段时间吸附后,吸附剂达到饱和状态,进入冷却和高温脱附区域。

吸附剂脱附出来的高浓度废气直接进入TO焚烧炉进行焚烧净化处理,废气焚烧后的氧化室高温气体与脱附气通过热交换器进行热交换,脱附气换热后进入脱附区进行脱附,转轮吸附的有机物受到脱附气加热后从转轮中挥发出来,此时脱附出来的废气浓度高、风量小、温度升高。有机废气直接进入TO焚烧炉氧化后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并释放出大量能量,利用有机物燃烧释放出的热量可拖带多级换热器进行余热回用。

3.控制参数

(1)进气废气温度:≤45℃

(2)湿度:≤80%

(3)氧化焚烧温度:700~760℃

(4)浓缩后气体浓度:<1/4LEL

4.处理效果

主要有机废气种类为苯、甲苯、二甲苯、醚类、酯类、酮类等。一般适用于有机物浓度1000mg/m3以下的废气。废气中VOCs吸附效率可达到90~95%以上,浓缩废气VOCs去除率可达95%以上。

5.技术优缺点

优点:

处理净化效率高,连续运行稳定,技术成熟且安全可靠、操作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对大风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处理经济性高。可适用于多种类的有机废气处理,适用范围广。

缺点:

(1)一次性投资成本高,对低风量废气运行成本较高;

(2)废气进入装置前,需使粉尘浓度小于1mg/m3,温度小于40℃,湿度小于40%且不含酮类物质和酸碱性气体。

5.2.3.3各种工艺的指标分析

治理技术的各项经济和技术指标列表于下,供企业选取时参考之用。

5.3环境管理

5.3.1总体要求

治理设施应遵循综合治理、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工艺设计应本着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并考虑节能、安全和操作简便。建设应按国家相关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技术改造审批程序进行,总体设计应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

生产企业应把治理设施作为生产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管理,治理设施应先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开启、后于生产工艺设备停机,并实现联动控制。经过治理后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的规定,治理过程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

治理设施建设方应提供治理设施的使用要求和操作规程,明确吸附剂、吸收剂等耗材的更换周期。

5.3.2废气收集设施建设要求

使用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的涂装、干燥及喷胶车间应密封,换气风量根据车间大小确定,保证VOCs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5%。

调漆时应密闭调漆罐,否则在调漆点安装废气收集系统。

应规范涂料、稀释剂、固化剂、胶粘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限定区域存放,生产过程及生产间歇均应保持密封。

废气收集后需进入治理设施,可分车间单独处理,也可多车间废气集中到同一治理设施处理;

废气收集系统应保证与生产同时正常运行;

废气收集系统材质应防腐防锈,定期维护,存在泄露时需及时修复。

5.3.3废气采样口建设要求

治理设施应在废气处理前后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1-92)要求。

采样口应优先设置在垂直管道,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口所在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若现场条件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采样口所在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的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少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5.3.4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要求

5.3.4.1废气预处理设施建设要求

1...3031323334353637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