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30 16:35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7.推进干洗行业VOCS综合治理。
干洗经营单位应加强设备改造,淘汰开启式干洗机,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得使用“三无”、过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和染色溶剂。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制定干洗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环境保护厅)
8.加强餐饮行业VOCS综合治理。
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整治,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在部分重点城市(成都、德阳、乐山、自贡等市),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试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9.推进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理。
各市(州)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推进电子信息、木材加工、制鞋、纺织印染等工业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主要措施详见专栏6。(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专栏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主要措施
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以成都市、德阳市、自贡市、南充市、绵阳市、资阳市、眉山市等为重点,加强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黏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合成革、家具、制鞋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
建立精细化排放清单和动态管理平台,对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等协同减排,有效防控臭氧污染。农药、涂料、胶黏剂、油墨等行业实施原料替代,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等行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改造,完善废气收集系统,配备高效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处理系统。
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工程。对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强化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的工程治理,加强油气回收整治工作;在印刷包装、木制家具制造、干洗等行业限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高污染排放工艺、产品的使用,淘汰一批发性有机物(VOCs)高污染排放设备装置;加强彭州石化、龙泉汽车城等重点产业园区专项治理,2018年底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21—施停产整治,力争2020年全省VOCs排放量下降5%以上。
石化行业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建立LDAR管理制度,定期开展LDAR工作,泄漏超标的密封点要及时修复;对有机液体储罐,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对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采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对废水处理,在逸散挥发性有机物和产生异味的环节加盖密闭,安装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尾气,采用气柜回收利用,同时采取焚烧等方式予以处理。
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除参考石化行业治理要求外,还应强化源头控制,减少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使用,减少卤化和芳香性溶剂等原辅材料使用;强化过程管理,推广采用先进的干燥、固液分离及真空设备,推广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采取停工退料等措施,加强非正常工况的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在主要排放环节安装集气罩或密闭式负压收集装置,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
工业涂装工序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在汽车、机械、钢结构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施工状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10%)、高固体分(施工状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0%)涂料;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施工状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20%)涂料。改进涂装工艺,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紧凑型涂装工艺,采用内外板全自动、静电喷涂技术;钢结构、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技术;平面板式家具制造推广使用自动喷涂。加强有机废气的综合治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漆、流平和烘干等生产环节原则上要建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
印刷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和改进生产工艺。印刷环节应采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油墨和胶粘剂,鼓励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电子束固化等低挥发性油墨与水性胶粘剂;复合环节重点推广应用无溶剂复合,鼓励使用挤出复合、水性胶复合、光固化胶复合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涂布环节推广使用水性胶涂布、光固化涂布。提倡使用柔版印刷、胶版印刷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印刷方式。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与治理。对使用溶剂型有机原辅材料的印刷、复合、涂布等环节,全部配备高效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依据废气的风量和浓度,选择回收、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
电子信息行业重点治理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制鞋行业重点治理面部拼缝粘贴、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纺织印染行业重点治理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定型机废气、印花废气治理;木材加工行业重点治理干燥、涂胶、热压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2.29亿吨标准煤;原煤消费总量控制在7700万吨以内,比2015年下降14%。推进煤炭的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能源生产消费更加清洁低碳,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7.8%,比2015年提高6.2%;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6.2%,比2015年提高4.8%;煤炭消费比重23.9%,比2015年下降14%。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各市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到2020年成都平原地区一次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到1555万吨标煤,川南地区580万吨标煤,川东北地区515万吨标煤。各市(州)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详见专栏7。(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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