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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发布

时间:2017-10-30 16:35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对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减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重大耗煤项目。到2020年,常规火电装机容量不超过1800万千瓦(含天然气、煤层气发电),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以下。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

2.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升级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成都市禁止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采取更严格管控要求。到2017年底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治理达标,到2020年底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用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各市(州)燃煤锅炉淘汰数量详见专栏8。(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3.加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加大煤炭洗选力度,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限期建成配套洗选设施。到2020年全省原煤入选率达7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划定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生产加工企业煤炭质量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的合格煤炭。依托交通运输治超站,对入川煤炭实施质量检查,卡口管控。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销售的民用型煤硫份不得高于3%。禁止企业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加强煤质检测与管理。年耗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应建立用煤台账,包括用煤量、购销合同、煤炭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等内容,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安监局)

(四)强力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标准化设计、装配化施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城市规划区内施工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干净方可上路。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裸露土方遮盖,对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设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及出口200米内道路、起重机、料堆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实现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2.强化堆场扬尘管控

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采取封闭式库仓,不具备封闭式库仓改造条件的,应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且采取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物料装卸配备喷淋等防尘措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厂区主要运输通道实施硬化并定期冲洗或湿式清扫,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及时收集清理堆场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建设城市工业企业堆场数据库,并组织安装工业堆场视频监控设施,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3.加强道路扬尘治理

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财政投入,科学选择机械化作业设备,大力推进电动清扫车、快速保洁车等小型设备的应用,科学配备、努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人机比例,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面。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提高道路扫净率,加强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工作,实现精细化保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力争达到90%以上。着力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各地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尽力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严格渣土运输监管。建立完善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对运输渣土的车辆登记注册,实行一车一证,确保使用达标车辆规范运输。建立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常规检查及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全球定位系统(GPS)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在各城市城区按照“增加绿点、延长绿线、开辟绿面、拓展绿网”的思路,点线面相结合,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沿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形成线状林带;沿河道沿岸广植树木,形成棋盘式的城镇林带网。成都平原地区加强龙门山邛崃山、龙泉山生态保育,主要城镇之间设立生态隔离带,绵阳、德阳、成都、眉山、资阳城市建设集中区沿线应保证相邻城市城区之间有不少于5公里的生态林带。加快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森林经济区建设。(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

(五)推进移动源尾气综合治理

1.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基础上,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成都市等重点城市应提前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公安厅、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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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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