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国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及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17-12-06 13:46

来源:环保部

9.2.3对因实施新排放标准,促进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普及,减少物耗、能耗,增加产品产量等情况,应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包括当地全行业企业增加的清洁生产工艺装置数量及成本,全行业企业因减少物耗、能耗及增加产品产量而增加的经济效益,以及扣除生产成本产生的净效益或扣除经济效益后的经济成本。

10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行业概况、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行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排放标准研究、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情况。

11地方标准备案

1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后,应当按照《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向环境保护部备案。

11.2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征求意见、行政报批前,可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


1...567891011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