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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

时间:2018-01-16 15:00

来源:广州市环保局

(二)规划原则。

1.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与我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任务措施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将达标规划的实施作为优化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2.综合评估、科学施治。重点针对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二氧化氮、PM2.5和臭氧,分析其超标点位和超标时段,综合运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数值模拟、污染来源解析等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达标措施,科学优化达标方案。结合政策要求、减排潜力估算等,提出控制目标,做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

3.项目落地、责任落实。围绕不同阶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量化各项污染物的防治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我市辖十一区,共7355.32平方公里的区域。

(四)分阶段规划达标时限、目标。

分阶段目标年分别为2020年和2025年。2020年为近期规划年,要求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成效显著,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2025年为中远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改善,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2%以上。

(一)总体战略。

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巩固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深化机动车船等移动污染源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提高扬尘、餐饮业管理水平,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及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二)分阶段战略。

到2020年,全面深化能源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大力推进并有效控制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不断巩固并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的成果,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力度,实施VOCs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工程,全面加强环境监控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二氧化氮和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并有效降低日均超标率。

到2025年,不断巩固和深化“十三五”综合整治的成效,全面推进清洁原料替代及清洁能源利用,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大力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城市空气质量联合会商和联动执法机制,臭氧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近期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统筹环境资源。

1.优化工业布局,落实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人口承载力、基础设施承载力和大气环流特征,优化我市主体功能区划。加快完成全市能源、工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提高准入门槛,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应入驻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环境管理水平。加强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通知》(穗府〔2017〕5号)中关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以及空气质量功能区管理要求。

2.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和企业自备发电锅炉,严禁新建、扩建石化、水泥、钢铁、平板玻璃、铸造、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结合“退二进三”和“三旧”改造,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平板玻璃、皮革、印染、水泥等行业规模。2020年前,限制石油化工类企业扩建与增加产能。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质高效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2)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对排放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逐步实行减量替代。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

3.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对化工、建材、轻工、印染、有色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强化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到2020年,全市150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审核率达到30%以上,创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500家,培育省级清洁生产企业100家。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化利用。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拓宽渠道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量,使天然气、电供应量满足我市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加快天然气全市“一张网”建设,结合“十三五”能源规划积极推进黄埔、花都、增城等区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冷热电三联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按照重点工业园区全覆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气化的目标,加快推进气源工程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创新机制降低工业用天然气供应价格,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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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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