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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

时间:2018-01-16 15:00

来源:广州市环保局

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排放控制的通告》(穗环〔2016〕126号)要求,加强对内河船舶、到港的沿海和国际航行船舶燃油质量监管,查处船舶“冒黑烟”现象。对到港船舶燃油的硫含量抽检每年不低于1000艘。

敦促船舶在靠近港口区域和近岸海域使用低硫燃料,靠近港口区域减速航行,控制船舶氮氧化物排放。2016年8月1日起,我市辖区水域内的公务船、客渡船、珠江游船和港口作业船舶应使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035%m/m(质量百分比)的普通柴油;2016年10月1日起将该要求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广州港港区内所有内河船舶;普通柴油的硫含量按标准规定分别从2017年7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下降至不大于50mg/kg(毫克/千克)、10mg/kg。2017年1月1日起,广州港港区内远洋船舶、沿海船舶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5%m/m的燃油;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广州港港区内应使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5%m/m的燃油;2019年12月31日前,根据上述控制措施实施的效果评估,确定是否将进入广州港港区内船舶燃油硫含量进一步降低至小于等于0.1%m/m。船舶可采取连接岸电、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上述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4.推进燃料配套升级。

逐步推广船舶低硫燃油供应,配套港区加油设备。推行与低硫燃油相适应的船舶设备改造。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的制定进展,鼓励推进内河电动船舶和在航船舶的柴油机改用液化天然气开发应用,推进船舶动力装置研发和升级换代,并配套建设足量的船用LNG加注站和充电桩。

5.大力推进船舶氮氧化物控制。

推动内河船型标准化,依法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不予检验发证并强制报废,促进老旧落后船舶淘汰。2025年底前,通过更新发动机、安装废气清洁设备或使用其他技术手段加大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力度。

6.开展近岸海域及港口空气质量监测。

开展近岸海域空气质量监测,2017年底前在南沙港等主要港区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五)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1.强化建设工地扬尘监管。

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以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区域为重点,实施建设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绿色文明施工,重点做好施工场地围闭、地面硬化绿化、工地砂土覆盖、裸露地表抑尘、物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六个100%。健全施工工地扬尘监管信息公示及污染举报受理机制,完善建筑企业环保诚信评价制度和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建设工地扬尘监管信息共享及动态更新机制。推行建成区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以及一定规模施工工地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

2.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进道路清扫方式,推行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洒水保洁水平,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一、二级城市道路16小时保洁率100%。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工程,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实施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地面。

3.强化运输过程扬尘。

监督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出工地前整洁装载,加大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撒漏、车厢未密闭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规范运输路线、优化装卸流程,严格落实车身冲洗和车厢严密遮盖等环保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全面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研究适当延长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措施。

4.强化堆场扬尘治理。

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封闭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采取封闭式库仓,不具备封闭式库仓改造条件的应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且采取覆盖措施。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在空气重污染期间禁止产生扬尘作业。物料装卸配备喷淋等防尘措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厂区主要运输通道实施硬化并定期冲洗或湿式清扫,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及时收集清理堆场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试点安装工业堆场网格化微型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与城市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全面落实煤炭、矿石码头防风抑尘设施配备和使用,加快密闭运输系统的改造。继续推进珠江与流溪河沿线堆场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率。加强生态修复,对全市具备条件的已回收闲置土地实施100%绿化或硬底化,做好已关闭采石场和已回收并调整回绿化用途闲置土地的复绿工作。

(六)其他面源污染控制。

1.实施餐饮业油烟精细化管理。

深化餐饮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餐饮业户全面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产生油烟的餐饮业户须全面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中型以上餐饮业户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逐步推进大型餐饮业户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到2020年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装置超过80%。推进餐饮业油烟集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餐饮业场所推行油烟集中处理及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主城区内禁止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修订《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5号)。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提高家用排油烟净化率。

2.推进农业面源治理。

开展绿色种植,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建设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提升农药化肥施用效率,降低农药施用量;调整氮肥结构,降低铵态、酰胺态氮肥比例,扩大非铵态氮肥比例,增加包肥料等缓释型肥料、水溶肥料用量。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改进施肥方式,提高机械施肥比例,强化氮肥深施,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农田氨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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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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