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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点发展非煤公用热电联产 实施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时间:2018-02-26 10:35

来源:南京市环保局

78.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开展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违法违规清理专项行动,完成 70%的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监督检查,关停、重组和升级一批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发改委、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南京海事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79.提升环境风险预警与防范能力。开展江北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处置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组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0.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加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达 8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1.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加强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化、梅钢和南钢等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对较大及以上等级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从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识别、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环境应急防控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开展查改,较大及以上等级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八查八改”覆盖率达到 8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2.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达标率达到 30%以上。(责任单位:市安监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3.提高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提高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救援能力和装备水平,全面推广应用“应急处置卡”,开展化工行业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84.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建立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清单,开展规模养殖场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 80%。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5%。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监管。(责任单位:市农委、环保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5.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加强渔业品种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虾蟹生态养殖面积比重,逐步减少投饲性常规鱼养殖。引导渔民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减少养殖尾水排放。实施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水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86.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种养结合,推广有机肥使用,实施菜果茶有机肥替代行动。转变施肥方式,示范推广滴灌施肥、喷灌施肥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范围。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调蓄沟渠塘等生物、工程措施,对农田排水、地表径流实行收集、净化处理,增加还田利用。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较 2015 年削减 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8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87.实现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建设各类标准化监测站(观测圃)、植物疫情监测点等。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及先进施药技术。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创建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88.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坚持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线,以能源化、肥料化(除机械化还田)、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为主要路径,以水稻和小麦为重点作物,扩大秸秆利用规模,提高秸秆利用效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89.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疏浚整治土方 1800 万方,完成 6 个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基本创成 15 个水美乡村。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河道整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90.提高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成 211 个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负荷和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运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江北新区、相关区政府)

91.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步建设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配备标准收集桶、全密闭运输、压缩式中转三类垃圾收运设备,初步形成“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江北新区、涉农区各 2 个街镇开展镇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其他涉农街镇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比例达到 50%,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农委、建委、国土局、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92.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实施公共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发展、村庄建设整治、景观特色塑造、乡土文化重塑、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 300 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农委、环保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绿化园林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

(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93.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完善地方制度体系,按照立法计划,推进《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法制办)推进城市环境问题巡查督查。重点巡查城郊结合部和群众环境问题投诉较为集中的区域,对整改后的问题菜单实施后督查。加强联动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大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城管局、工商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9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对存在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直排、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各进行整治,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双随机”制度,规范《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程序,理顺市区两级环保执法队伍职责,健全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企业负责人责任追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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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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