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7 09:48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函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等五项地方环保标准意见,根据公示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河北省拟在2016年公布的排放标准基础上,调整了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和轧钢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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