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5 09:34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2.强化督查。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扬尘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未按扬尘防治要求造成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
3.严格考核。严格督导考评,确保工作实效。加强对市本级拆迁和老旧小改造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扬尘污染不达标的责任主体,报请市委、市政府,约谈、追责相关责任人。
附件2:“控车”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城区车辆扬尘管控,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控车”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控制各类过境重型货车和拖拉机等农机车辆驶入禁行区域,进一步规范主城区范围内施工的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三大车”运营和行驶,有效遏制乱闯禁区、乱抛撒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控车”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许光友任组长,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长程真勇、市城管局副局长朱邦超、市交通局总工程师陈文斌、市农委副主任时金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张文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1.过境重型货车违反新调整的绕行区域规定驶入主城区道路;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
2.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车辆驶入禁止通行的主城区道路;
3.主城区道路范围内渣土车、运料车、工程车“三大车”乱闯禁区、乱抛撒等行为;
4.国三标准以下柴油车驶入限行区域道路;
5.查处主城区道路范围内报废车、老旧车;
6.及时查处滁城三个环境监测点周边道路违停车辆。
四、整治措施
(一)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广泛发动网格员以及广大市民对渣土车抛撒行为进行拍照举报。对于提供现场图片和车辆号牌,执法部门直接查获涉事车辆的,每起给予100元奖励;对于仅提供现场图片,经公安交警部门配合调取监控录像等措施间接查获涉事车辆的,每起给予现金50元奖励。
(二)开展联合查处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城管、交通、农委三部门配合,在现有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渣土办”基础上,成立“控车”联合整治行动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教导员杨正元任队长,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高立新任副队长。联合整治行动队分为三个小分队,指定带队负责人,按照“三班两运转”勤务模式,每天(早7时至晚18时、晚19时至次日3时)在滁城主要进出口或“渣土车”、拖拉机较多的路段,针对“控车”联合整治的1至5项重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对于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由对应的执法部门分别依法进行查处。
(三)开展“治超”拓展行动。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市交通路政、运管部门配合,依托现有的“联合治超办”,将滁北、滁东、二郎3个治超卡点分别前移到西涧路与南谯路交口、菱溪路与清流路交口、花园路与丰乐大道交口,每个治超站轮流按照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周六的时间,每周开展2次夜查行动(晚19时至次日3时),针对“控车”联合整治的1至5项重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各治超点开展夜查行动时,辖区交警一、二、三大队当天值班大队领导带领2名警力配合查处。
(四)开展夜查专项行动。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直属三个交警大队每晚安排一个交警中队,在滁城主要干道开展夜查专项行动,并将每晚的夜查整治时间延长至当晚24时,结合“酒驾、毒驾”查处,兼顾查处“控车”联合整治的1至5项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疏堵治乱行动。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交警大队加强滁城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的执勤和巡查,结合“创城”工作,及时指挥疏导过往车辆,严防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严格查处各类乱停乱放、乱闯禁区车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总体工作安排,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整治领导,全面推进联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控车”联合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作战,不推诿不扯皮,确保联合整治取得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联合整治涉及群体较广,驾驶人抵触情绪较大,特别是货车管理社会敏感性强,执法人员要规范文明理性执法,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部门均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整治工作的意义,曝光典型案例,宣传今年7月份新调整的过境重型货车绕行路线、国三标准以下柴油车限行区域、“三大车”运行要求等内容,取得广大市民支持,大力营造联合整治氛围。
(五)加强督导问效。百日控车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上路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汇总至整治办,整治办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或部门,由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问责。
(六)加强信息上报。各部门和联合整治行动队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典型事例,每月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成效,便于汇总上报市大气办,11月上旬上报工作总结。
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3955008844@163.com,联系电话:3024195。
附件3:“控烟”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区(管委会)具体实施,组织开展“控烟”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