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5 09:34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整治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督促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可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相关具体任务分工、整治规范和工作流程。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市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市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餐饮行业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要对餐饮整治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与城市管理片长制和路段长制相结合,做到每个区域、每条路段、每个小区都有领导负责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配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重难点问题。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对餐饮整治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挂牌销号,对整治进度督查,并向领导小组报送督查情况。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移送情况同时报领导小组。
(四)强化联合执法。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关闭或停业整治决定的餐饮经营户,要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用事业单位依法停止服务,税务部门依法核查其纳税情况,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由所在单位督促公职人员劝导其亲属自行清理整治,拒不清理整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公职人员存在经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通过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清理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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