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5.推进翠金湖专项整改。制定翠金湖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对翠金湖项目进行详细摸底,对已建未售的房屋坚决停止销售,对未建成的房屋坚决停止建设,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业主调查、资金测算等工作,确定了回收土地的五个工作流程,土地回收工作取得新进展。
6.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巡护。起草完成《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日常巡护制度,湿地管委会和三个镇坚持每天对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九、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给力,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有的地方对多年明显存在的环境污染痼疾久拖不治。静海区渗坑污染和北辰区“垃圾村问题”一度引发社会高度关注。2013年起天津市组织排查并要求对92个工业废水渗坑污染进行治理,其中有12个渗坑未按期完成治理或出现污染反弹,2017年在静海、武清等区又新排查出大大小小多个渗坑,污染触目惊心,亟待加快治理。北辰区刘家码头村集聚千家废品回收点及小作坊,占地2000余亩,积存20余万立方米垃圾渣土、9万余吨污水,区域环境恶劣,多年来得过且过,直到2017年4月底经环境保护部督查并经媒体曝光后才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完成工业纳污坑塘整治任务。出台了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工业纳污坑塘整治要求、技术规范及核查方法和程序等。相关区政府在全面排查、逐一监测、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一坑一策”整治方案,并经充分论证后开展整治。为加快推进整治进度,建立实行了工业纳污坑塘整治进展调度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区政府进行通报,督促加快整治进度,并对进展相对缓慢的区进行了约谈。截至2017年底,存在污染反弹的12个工业渗坑和新排查发现的54个工业污水渗坑全部治理完成。为强化监管,保障整治效果,建立了工业坑塘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落实河长制,将全市坑塘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并明确了责任人和相关监管责任。我市和16个区分别向社会公布了工业企业偷排偷放污染坑塘的5个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污染坑塘的环境违法行为,成功破获静海区佟庄子村、武清区陈咀镇污染坑塘案件。建立了整治后的工业纳污坑塘环境评估机制,专门申请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工业纳污坑塘环境状况评价评估项目。
2.完成刘家码头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一是重拳出击、立即整改。共清理废品回收、垃圾回收点位300余处,600亩地上建筑、900户废品回收点位已全部拆除,清运处理危废、垃圾8吨、生活垃圾306吨,清运工程渣土20万立方米,处理水体9万余吨,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标本兼治、彻底整改。推动刘家码头村、李家房子村和铁锅店村农业旅游观光项目建设,采取流转土地、招商建设、村民分红方式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招商工作同步实施。三是区纪检委对相关属地和部门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3.通过疏堵结合,杜绝回潮反弹。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群众反应的垃圾污染问题可立即查实、严肃查处。在全市范围内查处各类违法建设,铲除“垃圾村”问题滋生土壤。
十、一些部门履责“左右不衔接”,相互推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6部门对渣土车管理严重碎片化,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与联合监管机制,源头监管力度不足,过程监管各自为战,末端渣土消纳监管无序,致使全市近万辆渣土车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管控。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制定天津市渣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围绕“一个管理机构、一套管理机制、一个管理办法”,把渣土产生、运输、处置等纳入全过程闭合式管理。
2.调整牵头部门和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职责。全市渣土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由市建委调整为市市容园林委,将市建委所属市渣土站整建制划给市市容园林委,由市市容园林委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考核有关部门和各区渣土治理工作。
3.持续加强渣土源头治理。坚持对外环线内出土工地进行不间断夜查,继续强化工地出土预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工地出土时间、线路等信息。出土量超过5万方以上项目均按要求安装了滚轴式自动冲洗设备,保证冲洗质量,带泥上路和渣土撒漏现象明显减少,基本保证出土工地周边道路的清洁。渣土运输撒漏、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涉及渣土运输撒漏的投诉举报数量大幅减少。2018年1至5月,仅接到投诉举报2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5%。
4.完成环城四区渣土处置场建设,并具备受纳条件,以环城四区渣土处置场为试点,积极研究渣土处置场正规化运行管理、渣土处置平衡和临时堆卸地管理措施。
5.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开展渣土治理联合执法,采取“查、蹲、堵、罚、抓”等手段,加大渣土撒漏打击力度。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研究联合检查机制和成立市渣土管理联合管理机构。
6.推广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车。制定天津市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暂行),推广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车,统一渣土运输车辆使用标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淘汰老旧渣土车。推广使用智能建筑垃圾车,使用的运输企业达30家,车辆达1200余辆,完成推广使用700台的任务目标。
7.研究制定天津市渣土管理规定、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十一、2016年“四清一绿”行动方案要求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宁河区等垃圾处理厂建设,但两部门不协调、不调度、不督促,甚至推卸责任,垃圾处理厂至今未建成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协商共同推进宁河区等垃圾处理厂建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函》《市农委关于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9、59、60、73项整改内容的函》,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宁河垃圾处理厂于2018年7月30日建设完工,8月15日正式投产运行,8月18日实现并网发电,日处理量达400-500吨。静海垃圾处理厂于2017年10月底基本实现联调联试,但由于遭受龙卷风灾害,项目严重受损,目前正在抓紧重建,一是加快设施修复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堆肥设施等相关设备;二是加快处理场区内临时堆存生活垃圾,解决环境污染隐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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