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3 13:41
来源:焦作市政府
2.强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调查核算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现有污水设施收集处理量、城镇现有生活污水直排量,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基本满负荷或者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地方,2018年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市)要规划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尽快实现管网全覆盖;对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加强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断面超标的上游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水平。2018年焦作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以上、89%以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建筑中水设施;2019年焦作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7%以上和89.5%以上;2020年焦作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以上和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5%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南水北调中线“一渠清水北送”,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3.做好全市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情况和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焦作段)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水质实时动态检测,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程监管、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输水干渠水质安全;按规定设置南水北调总干渠(焦作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标识、标志,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标识标志设置工作。(市南水北调办牵头,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参与,总干渠焦作段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焦作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水污染风险源的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调整后保护区内水污染风险源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整治,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南水北调办按职责推进实施,总干渠焦作段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加强饮用水环境管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并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市)要加快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按职责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改善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
6.开展河道综合整治。2018年,开展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秸秆)、入河直排口、餐饮、网箱养殖、河道采砂、码头、旱厕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排查整治;优先完成对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及河道两侧500米左右范围问题的排查整治,并纳入“一河一策”长效管护机制。2019年基本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沟渠)整治。2020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水利局牵头,焦作黄河河务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做好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生态流量。要采取生态补水等综合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8年底前,初步建立海河流域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机制;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黄河、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机制;2020年,建立生态流量改善长效机制。(市水利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焦作黄河河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针对沁河(武陟渠首断面),相关县(市)要制定实施河流水质提升专项方案,确保到2019年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针对蟒河、共产主义渠、大沙河等污染较重河流(水体),相关县(市)要制定实施整治方案,确保到2019年蟒河温县汜水滩、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Ⅴ类,到2020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Ⅳ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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