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5 09:54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
5.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
(二)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
1.有效推进清洁取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32)、《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冬季清洁取暖方案>的通知》(〔2018〕-59)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科学合理布局,科学设定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加强气源保供和电力供应,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加快农村地区“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完善燃气管网、调峰设施建设,建设气、电调控大数据平台,实现精准科学调度;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取暖方式,实施光伏太阳能取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在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积极推广洁净煤,健全供应保障体系,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2018年,安排完成清洁取暖29.36万户;2019年,安排完成清洁取暖59.76万户;2020年,安排完成清洁取暖31.35万户。到2020年,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平原地区农村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
2.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65蒸吨/小时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燃煤蒸汽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尘10mg/m3、SO2≤35mg/m3、NOX≤50mg/m3)。到2019年10月底,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有色烟羽治理;35-65蒸吨/小时(含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
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按等容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替代。2020年6月底前,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各县(市、区)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3.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加强散煤市场管控,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散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落地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从严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标准,市内生产加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须同时满足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要求。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18年生产原煤洗选率达到80%,到2020年达到90%。加强散煤质量检验,2018年,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5%;提高传输通道抽检频次,逐年提升抽检覆盖率,到2020年底,全市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散煤质量全面达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
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削减煤炭消费。2018年,压减煤炭消费160万吨。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加快推进外电入邯工程建设,持续提高接受外送电量比例。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业余热和污水热泵等替代燃煤热源供应。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天然气气源干线对我市分输能力达到25亿立方米。2018年新增3000水立方储气能力(华气2000水立方,华润1000水立方);2019年新增14500水立方储气能力(河北港盛5000水立方,新兴重工5000水立方,华燃4500水立方);2020年力争投运广平县2万水立方LNG调峰项目(该调峰项目利用铁路运输、堆场存放LNG的方式)。到2020年,满足全年日均5天、采暖季日均3天用气需求。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积极开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牧局)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新建城镇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动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村居住房墙体节能改造,提升城乡房屋建筑能效水平,2018-2020年分别改造20.124万平方米、38.393万平方米和36.19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1.优化道路货运结构。以推动公路货物运输转铁路运输为重点,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和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新、改、扩建涉及原材料及成品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等项目,原则上需规划铁路专用线,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快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到2018年底,全市有铁路专用线的重点企业铁路运输占比达到60%,其中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运占比达到93%以上,国电电力邯郸热电厂铁运占比达到60%以上,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铁运占比达到90%以上。按照《邯郸市铁路专用线规划》,积极推进邯郸东郊电厂、武安普阳钢铁、武安保税物流中心、武安烘熔钢铁、邯郸国际陆港等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沙午线提升改造工程,打通“最后一公里”。2019年底,主城区内重点企业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邯郸热电厂、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铁路运输比例分别达到95%、70%、95%;新兴铸管、冀中能源邯矿集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峰发电厂、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铁厂铁路运输比例提高至80%;其他具备铁路运输的企业铁运比例提高至50%;2020年全市具备铁路运输的重点企业铁运比例提高至80%以上。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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