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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时间:2018-12-29 09: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3)强化低排放区管理。

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严禁不达标的新建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禁止国V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强化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提高抽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绿色港口建设。

加强港口码头粉尘控制。加强船舶装卸、运输干散货物的扬尘污染控制。加快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以湖库为重点推进船舶清洁化改造。制定并实施岸电技术规范和受、供电政策,全市所有码头及泊区停靠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18年,全市新建作业区(码头)低压岸电工程覆盖率达到100%,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完成省下达的岸电桩建设任务。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参与)

(5)船舶尾气治理

加强船舶尾气治理。推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治理,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减少NOx排放试点工作。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在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排放限值的基础上,2020年1月1日起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限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运河集团参与)

4.强化油品监管及污染防治。

(1)提升油品质量

持续提升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汽、柴油油品质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显著降低车用汽油烯烃、芳烃含量和夏季蒸汽压。(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市物价局、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参与)

(2)加强油品监管。

从源头供油、油品制售、市场流通以及末端使用各个环节加强对车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参与)

(3)加强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汽油储运销的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加大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力度。2019年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造油船全部具备油气回收条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委、中石油杭州分公司、中石化杭州分公司参与)

(四)强化治理“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

加强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控制,防治矿山粉尘污染。建立监管、考核、督查等扬尘管理制度,各类施工场地要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100%”长效机制,实现降尘量逐年下降,各区、县(市)、管委会区域降尘不得高于每平方公里5吨/月。

1.加强工地扬尘管理。

(1)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控制。

2018年,制定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2019年,出台重点领域扬尘排放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相关要求,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道路养护改善工程、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编制完成本行业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根据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逐步推广安装扬尘监测设备,优先选择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到2020年,各类建设工地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扬尘监测设备并联网。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将存在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及工程机械冒黑烟等不良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予以信用记分等联合惩戒;情节严重并符合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情形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委、市地铁集团、市城投集团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2)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控制。

拆房过程严格落实湿法施工,六城区1个月以上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绿化带裸露土地要落实临时绿化或覆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园文局)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1)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到2020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参与)

加强车辆运输扬尘控制。渣土等运输车辆实现密闭运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市城管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参与)

(2)加强市域公路(含高速公路)扬尘控制。

推进市域公路(含高速公路)保洁提标。加强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逐步推进全市公路(含高速公路)保洁提标。2018年起,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公路保洁全部按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实施,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洒水作业1次/天。(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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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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