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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11 13:48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大污染减排力度,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经济效益好、产业鼓励类的重点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鼓励燃气机组实施深度脱氮,燃煤机组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2018年底前,全市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严重的重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环保局、科技局)

聚焦工业园区,大幅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成1个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现同类污染物集中处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科技局)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以泰兴环保产业园等为重点,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科技局)

三、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八)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泰州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17〕63号),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有效控制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到2020年,全市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完成省下达的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削减量,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继续推进电能、天然气替代燃煤和燃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

按照省下达的煤电机组关停实施计划,推动相关煤电机组关停到位。到2020年,累计关停淘汰5万千瓦以上。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按相关规定进行交易或者置换,可以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供电公司)

(九)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动态更新燃煤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发改委、住建局)

加大对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以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到2020年,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质监局)

(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局)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十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调整运输结构,健全绿色交通体系

(十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比例,大力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

统筹发展内河港至沿江港、沿江港至沿海港的江海河直达运输,推进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钢铁、电力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19年,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电力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大型钢铁企业内部运输煤炭、铁矿等,全部改用轨道运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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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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