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2 10:06
来源:武安市人民政府
全面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对工业企业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密闭,不能密闭的,设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实行封闭式储存和运输;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倒运、装卸扬尘管理。全市钢铁、水泥、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场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存储要求,实现规范管理。到2019年,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分局、市工业促进局、市冶金局等相关部门)
6.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强化乡(镇)、村(街)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及时处置、严厉打击”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远红外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对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切实提高对秸秆露天焚烧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避免出现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局部区域大气污染。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完善考评体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奖惩,实现全市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逐年大幅减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积极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降低秸秆打捆离田成本,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2018-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其中核心区(高速、国道两侧各1000米范围,主干道两侧各500米范围)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大气办、市区划办、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7.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2.3%、92.6%和93%以上。健全完善新峰水泥垃圾协同处置体系,巩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效果。(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市委农工委)
按照《河北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2020年,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有效截断垃圾焚烧隐患。加大垃圾露天焚烧打击力度,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城乡垃圾(含工业下脚料)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对失管失控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委,市城管大队)
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确保在2020年实现农田化肥使用量控制在1.6507万吨以内,氮肥当季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18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10个,2019年建成15个,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9.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我市绿化步伐,减少裸露地表、减少沙尘产生与传输,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18-2020年,在我市全面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突出抓好荒山生态修复、环城生态屏障建设、美丽乡村绿化、廊道绿化及景观改造提升、林果基地建设、森林抚育经营等6个方面工作。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46万亩。2018年完成营造林19.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6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飞播造林实施面积20万亩(折合面积4万亩),营林抚育2.5万亩。2019-2020年继续加快绿化步伐,完成邯郸市定绿化任务。(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10.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全面开展降尘监测,2018年,按照主城区平均降尘量控制量在8吨/月·平方公里以内,2019年对各乡镇、工业园区降尘管理进行考核排名。2018-2020年降尘量目标逐年降低,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这一重要原则,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任务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强力推进,层层落实,明确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建账立册,落实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力量建设,健全完善乡镇环保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网格监督员,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蓝天保卫战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大气办)
(二)增强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和邯郸市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强化专项资金统筹,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优先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攻坚任务实施,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控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政策,参照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补贴办法,对光伏、地热等清洁取暖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环保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政策。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投融资平台,建立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的拉动作用,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治理项目。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经济激励和保障政策。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实保障环境空气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资金筹措机制,争取国家、河北省和邯郸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分局)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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