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10:46
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
日前,河北保定印发《保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保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年作战计划的安排部署和“科学化、网格化、标准化、法制化”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实施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精准治霾、依法治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PM2.5平均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到2020年底,PM2.5浓度均值达到6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1%,较2017年下降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5.2%,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45.3%。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均下降36%。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名。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在省内排名位次提升。
2.年度目标
2018年保定市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9%以上,达到7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73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47.4%以上。
2019年保定市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9%左右,达到6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87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51.2%以上;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名。
2020年保定市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9%左右,达到6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02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55.2%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至41天左右,相比2015年下降45.3%。
二、重点任务
(一)取暖污染治理
1.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削减煤炭消费。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业余热和污水热泵等替代燃煤热源供应。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清洁能源,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积极开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通过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完成省定压减煤炭消费目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突出环北京、环市主城区和其他平原地区,科学合理布局,科学设定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①村镇供暖多元化,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替代。
②在完成保北“禁煤区”和市主城区改气改电建设的基础上,加快环主城区和保南重点县的分散燃煤替代,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取缔平原地区分散取暖燃煤。“气代煤”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制定燃气“压非保民”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清单。
2018年,完成清洁取暖25万户左右。取暖期前完成2017年已开工但未完工的16.67万户左右的气代煤;完成禁煤区例外户改造1.55万户;在望都、高阳、蠡县、唐县、博野、安国、曲阳新推进完成气代煤4.11万户。同时,在清苑、博野、蠡县、望都、安国、曲阳、顺平实施电代煤2.86万户。
2019年,完成清洁取暖30万户左右。完成所有县级建成区集中供热不能覆盖区域的清洁替代,满城京昆高速以东区域及清苑全域完成清洁取暖替代,在博野、高阳、望都、蠡县、唐县等南部重点县农村地区实施双代20万户左右。
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30万户左右。博野、高阳、望都、蠡县等南部重点县全域完成清洁替代,南部拓展区的安国、曲阳、顺平京昆高速以东区域及唐县平原地区全面完成清洁替代。同时适时推进西部山区适宜村的清洁替代,不宜实施清洁改造的,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清洁燃料和优质燃煤替代,全市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③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光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取暖方式,实施太阳能取暖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④山区农村不能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积极推广洁净煤,健全供应保障体系,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
⑤支持农业生产领域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气代煤、电代煤和其它洁净燃料代煤等,逐步取缔平原地区农业生产用分散燃煤。2019年基本完成农业生产散煤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3.加快推进城镇集中供暖
推进以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地热能、工业余热等为主要热源,以天然气、电能、生物质能等为补充的供暖能源结构。用足用好工业余热资源,具备条件的县城实行一城一集中热源,同步规划建设集中供暖管网,促进城镇热源向周边延伸。大力发展燃气锅炉、电蓄热锅炉等分布式供暖。科学合理利用地热供暖,支持成片区域开发利用地热、热泵和建设燃气分布式电站。城市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中村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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