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9 10:46
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到2020年,实现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
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省恶臭气体排放控制标准,对重点工业企业、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恶臭气体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测,实行“一源一策”,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治理档案。加强恶臭气体排放源头的密闭管控,对重点部位加装收集处理装置,防止跑冒滴漏;对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对产生恶臭污水处理单元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过程密闭,并进行废气收集和有效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三)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13.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
2018年8月起,按省公布的降尘监测结果,结合我市实测数据,按照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标准,每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建成区进行降尘考核排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4.加强裸土硬化、绿化治理
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对道路行道树树池采取具有防尘效果的透水材料铺装覆盖等防尘措施或栽植树带草覆盖,确保无泥土裸露;市主城区开展二环内裸土硬化绿化,二环外、三环内道路硬化工程回头看,完善连接市政道路的入村路、便道、绿化、企业出入口以及临街商铺门前的裸土硬化工作。对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临时绿化或覆盖,对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开展复绿控尘工程。对国省干道、铁路等穿城路段路界内两侧裸露土地实施绿化,建设绿化景观好、生态功能强、综合效益高的绿色长廊和防护林带。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2018年对市区三环以内裸土整治进行回头看,再排查,完善绿化、硬化措施;2019年加强精细化管理,保证绿化成果;2020年市主城区裸土硬化、绿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区道路、绿地等区域范围内无明显裸土。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实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国资委)
1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
①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统称建筑)施工扬尘监管,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建筑工地全面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建筑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防尘遮盖要盖严压实。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18年完成全市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清单;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联网全覆盖;2019年到2020年,进一步提档升级,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参照建筑施工工地要求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②拆除作业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③建筑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线上监管,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得丢弃、遗撒渣土。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对存在超速、超载、不覆盖、不冲洗上路以及路上扬撒、滴漏等行为的,对驾驶员、车辆和所属单位进行顶格处罚。(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④混凝土搅拌站骨料料仓、搅拌楼(站)、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进行全封闭,安装降尘喷淋装置,及时降尘;搅拌主机、筒仓配备收尘设施,粉料筒仓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露。厂区门口设置喷淋设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驶离生产厂区和归站均要进行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16.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实施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提升城市保洁质量。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大幅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扫和冲洗率。2018-2019年,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包括水洗和机扫)分别达到82%和83%,县级城市分别达到75%和80%;到2020年,市主城区和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均达到85%以上。研究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构建指标量化考核机制,实行“以克论净”。(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做好公路日常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理,强化公路扬尘整治。加强进出主城区及周边国、省干道清扫养护,落实县、乡公路养护主体责任,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到2020年,市、县城市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普通干线公路穿越县城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露本色、基本无浮土。严查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滴漏,加强运输车辆管控,严厉打击运输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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