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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07 10:51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廖向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宗桂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谭福初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邓骁勇 市财政局局长

张建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 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李红模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李育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 艺 市农业局局长

朱雁玲 市商务局局长

吴 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庆强 市林业局局长

马 珂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 兵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罗均职 市工商局局长

蒋金光 市质监局局长

谭绍荣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李武成 市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苏先娣 市糖业发展局局长

梁 军 贵港海事局局长

周 勇 贵港公路管理局局长

丁溢锋 市气象局局长

李 林 贵港供电局局长

陈锦秀 桂平市市长

蓝 胜 平南县县长

黄英梅 港北区区长

曾健清 港南区区长

张景联 覃塘区区长

李 蔚 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谋划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全局性工作,协调指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排查整治、集中执法等攻坚工作,组织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预警和通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各个工作组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吴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指挥部下设污染天气应对组、综合执法组、研判预警组、督查问责组和宣传报道组5个工作组,各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污染天气应对组

组 长:吴 飞

副组长:杨宗桂、郭亮、李红模、李育新、冯艺、谭绍荣、谭福初、马珂、李蔚

主要职责是在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防止扬尘、其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成员主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糖业发展局、农机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的有关人员组成。

二、综合执法组

组 长:谭福初

副组长:郑广钊、朱华、李典才、马珂、覃武军、骆泽昌、潘建华、梁民伟、甘冬梅

主要负责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秸秆和垃圾焚烧、小散乱污等大气污染工作实施联合执法监管,对现场查实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不能现场处罚的,拍照摄像取证保留证据,将案件和有关证据以环委会的名义移交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时报告办理结果。在主要的进城路口设置扬尘整治检查点,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城。综合执法组下设交通综合执法组、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各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交通综合执法组。

组 长:谭福初

副组长:郑广钊、骆泽昌、张勇、方忠顺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重拳整治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泥头车”(包括建筑渣土运输及建筑材料散体运输等)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在主要的进城路口设置5个扬尘整治检查点,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城。由交警、市政、交通、公路、农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交通综合执法组开展执法整治(各单位具体抽调人员数量以交通综合执法组工作方案为准)。

(二)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

组 长:郑广钊

副组长:李典才、马珂、覃武军、骆泽昌、潘建华、梁民伟、甘冬梅

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秸秆和垃圾焚烧、小散乱污等大气污染工作实施联合执法监管。成员主要由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局、市糖业发展局、市乡村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单位具体抽调人员数量以市容环境综合执法组工作方案为准)。

三、研判预警组

组 长:陈 松

副组长:管杰裕

成 员:吴伟亮、陈雯、林冀夫、李雷、梁毅进、林雪香

主要职责是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有效应对污染天气,避免污染天气出现或减少持续时间,科学、快速对污染天气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为指挥部的应对决策和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

四、督查问责组

组 长:陈以艳

副组长:杨通顺、吴光辉、李波

成 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糖业发展局、市乡村办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未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报追责,并对不认真履职、不按时开展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全卓南

副组长:杨国顺、覃常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贵港日报社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宣传、信息方面工作的人员。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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