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6 13:4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钢铁行业布局调整优化工作。各相关设区市也须组建相应组织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全面落实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和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省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资金、税收、金融、土地、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更大力度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和亩均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倒逼政策,切实提高钢铁行业安全、环保准入门槛,确保精准、高效地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调整。鼓励产能转移对口城市加强交流协作,在坚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推动产能跨区域转移政策支持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推进协调。建立钢铁行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重点示范工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信息汇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动态跟踪监管,积极协调推进。强化督导与监管,完善相关保障机制与应急预案,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坚决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和金融风险。(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强有力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方案政策要求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制定实施《江苏省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实地督查、集中会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钢铁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全方位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肃问责追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用约束,确保安全责任不落空。(省应急管理厅等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附件:
1﹒设区市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2﹒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
3﹒江苏省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设区市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总体方向
按照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三提升、一降低”的要求,强化“严控长江带、倒逼环太湖、整合低小散、利用沿海港、行业上水平”等重点举措,原则上所有搬迁转移、产能并购项目,只允许在沿海地区规划实施。
二、沿海地区规划建设要求
(一)产能规模。沿海深水港区布局建设钢铁项目总粗钢产能规模必须要达到800万吨左右,远期目标要达到2000-3000万吨。
(二)工艺装备。沿海深水港区布局建设钢铁项目高炉有效容积要大于3000立方米,转炉公称容量大于200吨,其余主体工艺装备达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水平;其他地区布局建设钢铁项目所有工艺装备均要达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水平。
(三)主要指标。相关技经、能耗、排放等主要指标要求详见附件2。
(四)运作思路。要有较为明确的产能构成方案和运作思路。在切实做好前期调研和与相关企业开展接洽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和较强可行性的产能构成方案,基本明确重组牵头企业、战略投资方、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和实施步骤等相关事项。
(五)技术水平。要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要规划建设长短流程结合、品种普优结合、长材板材结合的现代化、大型化、智能化的综合性钢材生产加工基地,并配备有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六)其他要求。必须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土地和海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三、其他地区转型升级要求
(一)具体要求。环太湖地区产能规模200万吨以下或距太湖直线距离20公里以内的钢铁企业,原则上只能搬迁转移。
(二)工艺装备。所有转型升级钢铁技改项目工艺装备均要达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水平。
(三)主要指标。相关技经、能耗、排放等主要指标要求详见附件2。
(四)运作思路。要有较为明确的产能置换方案和运作思路。在切实做好前期调研和与相关企业开展接洽的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和较强可行性的产能置换方案,基本明确重组牵头企业、战略投资方、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和实施步骤等相关事项。
(五)技术水平。要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要规划建设长短流程结合、品种普优结合、长材板材结合的现代化、大型化、智能化的综合性钢材生产加工基地,并配备有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六)其他要求。必须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附件3:江苏省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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