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0 10:24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全市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全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11.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察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2.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3.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出行
14.改善货运结构。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向铁路转移,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快推进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不断释放铁路运能,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培育冷链、商品车等多方式联运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继续推进城市客运行业“油改气”,鼓励客运、货运车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比例。2018年,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已达40%,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已达80%、90%;2019年,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85%、95%;2020年,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要达到60%,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力争全部更新(改造)为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要求。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在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原则上应按一定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并按规定在安全评估和论证后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辽阳供电公司配合)
15.加强商品油质量管理。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禁止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开展成品油生产、销售监督检查。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加大大型柴油货车用油质量随机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2019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抽检成品油150组以上;2020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抽检成品油200组以上。加大成品油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尿素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16.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监督管理,实行机动车道路行驶、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联合监督检查,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将违法企业信息报省有关厅局撤销其相应公告、认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开展高排放车辆区域禁限行工作,划定禁止或限制行驶的区域、时段和车型,对违反规定进入禁限行区域的依法查处。2019年,完善禁限行区域监管设施并加强管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冒黑烟车”;2020年,违法驶入禁限行区域的车辆查处率达到100%,按规定基本消除我市注册的“冒黑烟车”。(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生产、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2019年底前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可追溯生产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19年3月底前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19—2020年)》。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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