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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9月20日前完成工业无组织排放整治任务

时间:2019-06-14 10:36

来源: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9)共处置废物

水泥厂协同处置废物的装卸、储存、输送和预处理过程应密闭。

(10)厂区硬化

厂区和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应实施硬化,每天定期机械化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厂区雨水排水沟、绿化带的积尘积灰应及时清理。

(11)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3.建材行业(包括砖瓦、陶粒砂、耐材、陶瓷、石灰制造等)

(1)原料、燃料控制

a.煤矸石、原煤等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页岩等块状物料堆场实施半封闭,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喷雾等其他防尘降尘措施,物料堆场出口具备车辆冲洗装置(可以满足冬季运行需要);

b.粉状物料转运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其他物料转运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c.原料陈化应在封闭储库中进行。

(2)破碎及制备成型

a.各种原料燃料的破碎筛分过程应在封闭厂房中进行,并配备除尘设施;

b.页岩、煤矸石、煤等破碎筛分应在设备进、出料口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c.配料及混料过程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3)干燥与焙烧

a.干燥室、焙烧窑烟气应有组织收集,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加强干燥室和焙烧窑的密封,保证进出窑车及生产时无烟气外逸;

b.窑顶外加煤应密闭贮存,窑顶投煤孔不操作时应及时关闭;

c.窑车表面结构密实整洁,码放砖坯前进行维护清扫,防止粉尘带入窑内。

(4)除尘灰

a.除尘器应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除尘灰不落地;

b.如采用车辆运输,在除尘灰装车过程中应使用加湿系统,并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除尘灰输送返回原料系统。

(5)路面硬化及车辆

厂区道路、原料燃料堆场、厂区和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应实施硬化,采取机扫、吸尘、洒水等可行措施,落实洗扫责任,厂区道路、雨水排水沟、绿化带、硬化场地等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尘;运输车辆在驶离厂区时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6)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4.涉煤行业(包括煤矿、洗(选)煤、煤化工、储配煤场、煤炭集运站、型煤场等)

(1)煤炭装卸、贮存、运输系统

a.煤矿储煤场、洗(选)煤厂、煤炭堆煤场(储煤场、售煤场、配煤场),煤炭集运站(装车站)应采用筒仓条形或圆形等全封闭型式,堆场地面实施硬化,并配置自动喷淋装置;煤炭转载、厂内运输、装卸应采取密闭输煤皮带或栈桥。煤炭集运站(装车站)禁用装载机等移动机械进行露天装卸;

b.输煤皮带或栈桥、转运站等输煤系筑和碎煤、洗(选)煤等系统应采用密闭型式,并配备除尘设施;

c.采用汽车外运,应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采用铁路运输,应采取喷洒抑尘剂等抑尘措施。

(2)煤矸石运输、处置

a.煤矸石应采用水平方式排矸,推平压实,黄土覆盖,生态恢复,及时处置,确保不自燃;

b.排矸道路、黄土运输道路采取硬化、吸尘、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保持清洁不起尘;

c.煤矸石、黄土采用运输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尽量选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全封闭的汽车。

(3)矿区、厂区环境

矿区、厂区和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应实施硬化,并采取机械化清扫、吸尘、洒水,保持厂区道路、雨水排水沟、绿化带、硬化场地清洁、无积灰积尘;运输车在驶离厂区时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4)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5.非煤矿山行业

(1)开采、破碎

a.矿山开采应使用配备除尘器的钻机;

b.破碎生产加工环节应建设封闭厂房或封闭车间,并配备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对破碎系统实行密封,输送廊道实行全密封;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必须安装集尘装置和布袋除尘装置;卸料口必须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c.矿山开采、破碎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参照《水泥业大气污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

(2)料场堆场

粉状物料堆场应采取条形或圆形全封闭型式,块状物料堆置区四周应以挡风墙、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围挡(出入口除外),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

(3)运输

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运输车厢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矿山运输道路应硬化,定时清扫、洒水,控制道路扬尘。

(4)场区环境

场区内道路和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应实施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场区外运输道路要定期清扫、洒水,确保道路清洁。车辆装卸物料要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在驶离场区时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

(5)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6.混凝土搅拌站

(1)搅拌楼

搅拌主机和配料机应设在封闭的搅拌楼内,配备收尘设施;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必须实现全封闭。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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