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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彬州:2019年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蓝天保卫战9个专项实施方案

时间:2019-08-23 11:10

来源:咸阳市彬州市人民政府

4.拆迁后建筑垃圾采用人工草皮全覆盖,对防尘物料进行固定,定时洒水或雾炮降尘。

5.拆迁工地现场悬挂公示牌,公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辖区管理部门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人、现场监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出土总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含)或集中施工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出土工地,拆除工期超过1个月的拆迁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拆迁工地在办理建筑垃圾清运手续时,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经市、区城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完成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

三、市政工程整治标准

1.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2.工地大门出入口应整齐悬挂挖掘工程概况牌、环境保护监督公示栏、施工铭牌及统一制式扬尘治理公示牌,有特殊工序的加挂特殊工序牌。工地“红黄绿”牌情况根据检查及时更新。工地内必须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栏。

3.工地100%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牢固、稳定、整洁的硬质围挡,美观一致,保持顺直。围挡原则上以白色或浅灰色为主。临主干道工地围挡标准高度不低于1.8m。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立柱与基础墙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工期在3个月以内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形成L型或倒T型直接固定于地面。市政道路局部临时维护可使用黄马杠进行围挡。工地围挡上按“1+1”即“一块广告、一块空白”全部设置公益宣传,宣传需包含文明城市、劳动模范、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扫黑除恶宣传等内容。

4.市政维护工地及非市政挖占工地(水、电、气、热等)工期超过1个月、占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新建项目取得道路挖占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

四、水利工程整治标准

临主干道及城区、规划区内的河湖工程、防洪工程、引调水工程建设要全面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其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及城区水利维修养护项目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1.围挡要求: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面积60%以上为公益宣传,宣传需包含文明城市、污染防治、扫黑除恶宣传等内容。

2.冲洗要求: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洗车台,特殊情况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冲洗时间不少于3分钟。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上路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粘有污物和泥土,并做好冲洗台账记录,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3.覆盖要求:所有覆盖材料使用人工草皮。工地内所有裸露土面和堆土必须覆盖;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外搬运易扬尘材料、垃圾应覆盖、封闭。

4.硬化要求:施工场区的施工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结碎石、黏土压实)处理;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

5.绿化要求:工地内闲置两个月以上土地必须进行临时植草绿化。

6.洒水要求:工地施工道路、作业区域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洒水、打扫,每天洒水至少两次;小部分绿网覆盖的裸露土面和堆土也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土石方、爆破、拆除、翻渣、装卸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

五、其他要求

工地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水泥、石灰粉等散体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装卸、搬倒物料时,应遮盖、封闭或洒水。

六、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全面对照应急响应等级,落实相应减排措施。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彬州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咸阳市2019年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蓝天保卫战2019年9个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重点行业为主要着力点,以源头控制为原则,继续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日常监管及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削减VOCs排放总量。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将各工业园区及工业聚集区周边作为“散乱污”整治的重点区域。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市工信局负责)

(二)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提高涉VOCs企业准入门槛,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燃煤集中供热、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和焦化等高污染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新建化工项目挥发性物料存储必须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包装印刷项目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家具项目采用“油改水”工艺和设备,软体家具须使用水性胶粘剂;制鞋项目粘合工序使用水性胶粘剂;农药行业使用水基化类制剂、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工艺;制药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推广;橡胶制品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其他涉VOCs项目必须使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稀释剂等。新建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VOCs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市发改局负责)

(三)动态摸排污染源清单。对表面涂装、印刷、木质家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在2018年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摸排。重点摸排企业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种类及数量,VOCs产生、排放环节,以及现有含VOCs废气处理方式、处理风量、监测达标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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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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