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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17-03-08 16:37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深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 以上,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 以上。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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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综合控制城市交通污染。严格新车排放标准,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加强油品经营活动监管,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到 2020年,成都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60%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加强机动车服务业污染治理。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船舶,大力推行船舶燃料低硫化供应,推进船舶油气动力改造,鼓励使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机器设施、设备和修造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加强在用船舶监管。落实国家关于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治,以泸州市、宜宾市、乐山市等为重点,将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

六、防控环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改进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开展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以此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依据。

推进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试点,推进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网络建设和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逐步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施清单管理。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协调机制,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运输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强石化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石化、钒钛、电镀、磷化工等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开展宜宾阳春工业园区、泸州化工园区等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强化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危险化学品仓储码头和沿江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风险防控。

(二)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优化重点行业与产能布局。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控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快速扩张,继续实施新、改扩建汞、镉、铬、砷、铅等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加快淘汰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关停达标无望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搬迁或关闭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的涉重金属企业,加快分散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制定电镀、制革、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及冶炼业、铅蓄电池等行业园区综合整治方案,强化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控制,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到 2020年,聚氯乙烯行业每单位产品用汞量在 2010 年的基础上减少50% 。淘汰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添汞产品。加强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等信息。组织开展金属矿采选冶炼、钢铁等典型行业铊污染排放调查,制定铊污染防治方案。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和整治,规范企业堆场、渣场等。安全处置含重污泥,加强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和闭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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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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