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8 16:40
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一、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6] 600号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能源结构调整项目、城市扬尘治理项目、机动车尾气治理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影响
确定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的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和任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1号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针对目前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定该方案。
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
三、关于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公告2017年 第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政策包括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二次污染防治等内容。
影响
该技术政策为火电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关于发布《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公告2017年 第1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国家环境基准研究、制定、发布、应用与监督工作,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包括:总则、分类、制定与发布、应用与监督等内容。
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所制定的大气环境基准可运用于环境标准修订、环境质量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助于开展环境基准的科学普及与宣传、技术培训与交流及国际合作。
五、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的公告
HJ 820-2017 2017-06-01 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合作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该标准提出了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影响
该标准细化了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要求,提高了可操作性,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体现了“刚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与相关标准规范有效衔接。
六、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的公告
HJ 821-2017 2017-06-01 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合作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造纸工业企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该标准提出了造纸工业企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影响
该标准细化了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要求,提高了可操作性,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体现了“刚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与相关标准规范有效衔接。
七、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公告
HJ 819-2017 2017-06-01 实施
2017年4月26日,为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统一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对有/无组织的大气排放监测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包括: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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