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8 11:46
来源:山东莱芜市人民政府
5.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2017 年年底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制定实施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污染地块为重点,建立项目库,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快建立适用技术模式。
六、防治各类噪声污染,营造“宁静”人居环境
1. 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加强声环境管理
通过完善居住用地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居住区绿化隔离带,控制居住区环境噪声;调整和优化城市交通格局,有效疏导城市交通,减少道路交通对周边功能地块的噪声污染;结合城市快速发展现状,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提高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全市交通干线和主要敏感点噪声自动监测网络,研究绘制区域噪声地图,实现科学高效的噪声环境管理。
2. 加强交通噪声防治
对主要交通干线、铁路两侧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噪声开展治理工作;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公交车辆噪声污染控制,推进公交站场噪声控制改造。
3.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施工噪声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实施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应标准。
4.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
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做好重点噪声污染源监测工作;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应合理选择厂址,确保企业周边敏感点达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
5.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提高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饮食业噪声源控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娱乐饮食业户噪声污染治理,及时有效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敏感时段噪声管制;加强社会文明宣传,提高市民降低噪声的自觉性。
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环保公共服务水平
1.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以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为重点,以建制镇为单元,整区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美化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农村连片整治,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以农村“七改”工程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加强农户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之间的衔接,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建立乡镇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2. 防治农村养殖污染
优化畜禽养殖污染布局,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布。2017 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重点支持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建设,继续扶持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环保化发展。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 60%以上。
3.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落实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构建以种养结合、地力培养为依托的农业生态系统,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禁止使用不符合农业灌溉标准的污水灌溉农作物。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优先推广绿色种植模式。到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要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 1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 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30%。
4. 强化农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坚持疏堵结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以及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模式。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到 2017 年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 9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为重点,推进农村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将公众、社会、企业三种资本有机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利用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带动农村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广可降解的农膜开发应用,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 2020 年,实现标准地膜基本回收。
八、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1.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对涉及供水安全的环节要加强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2016 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