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8 11:46
来源:山东莱芜市人民政府
九、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环保制度体系
1. 完善地方环保法规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进程,以解决地方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法规体系,确保依法依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探索制定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环保政策、法规体系,为相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2. 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制定并公布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协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整合衔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企业许可承诺、自行监测等情况的抽查。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深入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善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行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在金融支持、公共采购、资质等级评定、评先创优等工作中,将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对人身健康、公民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依法追责赔偿,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排污单位的行业自律。
4. 鼓励全民广泛参与
扩大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信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推动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建立沟通协商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建立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建设环保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时举报。引导公众通过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寻求司法救济等方式理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推进环境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1.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进一步整合优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 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确定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强化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面源、移动源等监测与统计工作。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环境监测硬件装备,加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现大范围实时监测。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2. 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督察。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畜禽养殖、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垃圾焚烧、文化娱乐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排污对象和排污行为的监管主体。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 定任务、定奖惩的监管模式,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促进各区各级履行网格化监管执法制度。完善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积极开展联动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区域环境案件、久拖不决信访案件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案件的办理。
3. 提升信息保障能力
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将“智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引入环保工作的管理,优化资源环境承载方式,全面提升环保的监管能力、管理效能、快速反应能力和决策水平。构建环境管理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环境信息网站,建立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升环境信息与统计的支撑能力。完善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网络支撑环境建设、数据中心支撑环境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及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环境信息资源,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服务相融合,提升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的信息化水平。
4. 建设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
强化对环保舆论的主动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现实问题。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提供新闻素材和典型案例,加大环境新闻报道力度,营造积极舆论导向,在主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网站积极开设环保专栏,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解读环境形势政策,曝光剖析环境违法案例。推动环境专业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新媒体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公益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充分发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的平台作用,精心谋划策划,形成宣传冲击力和感染力。
5.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增加基层环保人员编制,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强化执法资格,加强环境基础条件的建设, 满足环境管理工作和任务的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环境保护的特点和特征,加强与环保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及政府的紧密协作,组建政府、企业、高校等多位一体的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和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强化产、学、研合作,重点培养一批在省内环保领域有影响力的环保技术领头人和高层次的环保科技骨干,全面提升我市的环境管理水平。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